張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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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彭春
南開大學內的張彭春像
中華民國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代表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92年4月22日
 大清天津市
逝世1957年7月19日(1957歲—07—19)(65歲)
 美國新澤西州納特里英語Nutley, New Jersey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蔡秀珠
兒女女兒:張明珉、張新月
父母父:張久庵
親屬兄:張伯苓
女婿:鄭師拙[1]

張彭春(P. C. Chang,1892年4月22日—1957年7月19日),仲述,中國天津人,張伯苓的胞弟,專長在戲劇和文學方面,中華民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代表、聯合國大會世界人權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2]張彭春出生在中國,他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接受高等教育。他回到中國之後,成為天津南開大學的教授。在1937年日本侵略中國後,他加入南開大學抗日活動。侵華日軍占領天津時,他改扮女裝逃離天津。他曾協助國民政府在歐洲和美國促進人們認識南京大屠殺,之後他在芝加哥大學任教。

生平[編輯]

1892年生於天津,因出生時父親張久庵已59歲而得乳名「五九」,此後演化出暱稱「九兒」以及雅號「九先生」[3]。1904年入天津敬業中學(即天津南開中學前身),1908年畢業並考入保定高等學堂。1910年考取北京游美預備學務處(清華學堂前身),作為第二屆庚款游美生入讀克拉克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1915年獲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文學碩士學位、教育學碩士學位。1916年回中國。1916年至1918年任南開學校專門部主任兼代理校長。[4]

1919年赴美攻讀哲學,192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博士學位。1922年7月至同年12月間,應中華教育改進社之邀,赴歐考察各國教育制度。1923年至1926年任清華學校教授兼教務長。1926年任南開中學主任、南開大學教授。1929年赴美,1931年任教於芝加哥大學中國抗日戰爭開始後,從事中國國民外交活動。

1938年代表天津出席第一屆國民參政會。1940年起,正式擔任國民政府外交官,先後過擔任駐土耳其公使駐智利公使

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編輯]

1946年聯合國大會期間,任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7月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

張是引進儒家孟子的思想,結合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élēs)的理性思想,提醒良知為人類共有,翻成英文叫conscience(良心),也應該體現在宣言中,而令宣言第一條中,將理性與良知都擺在同樣的位置[5]

晚年[編輯]

1952年初退休。1957年7月19日因心臟病發作逝世於美國新澤西州,終年65歲。[2]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回到南开的日子里. 北方網. 2011-10-16 [2020-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6). 
  2. ^ 2.0 2.1 PENG CHUN CHANG, DIPLOMAT, 65, DIES; Ex-Chinese Delegate to U.N. Had Taught at Columbia-- Envoy in Chile, Turkey. New York Times. 1957-07-21 (英語). 
  3. ^ 张彭春与“新月派”. 中華讀書報. 2008-08-08 [2020-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6). 
  4. ^ Chang, Peng-Chun. 哥倫比亞大學. [2016-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6). (英文)
  5. ^ 杨凤岗(杨小赵译) 对于《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人应当引以自豪. 普渡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The Center on Religion and Chinese Society at Purdue University). 2014-11-03 [2020-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1).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游美同學錄·張彭春》,出自《游美同學錄》

外部鏈接[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