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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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信使(英語:Diplomatic Courier)是在本国政府与其驻外使领馆之间,以及在驻外使领馆彼此之间传递信函文件等物品的特别使者,《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正式称其为“外交信使”。外交信使是具有公开合法身份,受到国际法保护的国际机要交通员,在工作时享有外交豁免权。与普通邮差不同,外交信使传递的主要是政府的机密文件,这类文件装在外交邮袋中。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信使只能运送“官方信件和官方使用的物品”[1],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押,外交信使享有人身不得侵犯权。[2]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邮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信使队是负责递送中国外交邮件的专门机构,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信使[3] 由于携带重要文件,中国信使在国外执行任务时必须要两人同行。[4]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外交邮袋由外交信使转递时,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信使证明书。商业飞机机长可以受委托为使馆转递外交邮袋,但机长必须持有委托国的官方证明文件(注明邮袋件数)。由商业飞机机长转递或者托运的外交邮袋,应当由使馆派使馆人员办理接交、提取或者发运手续。[5]

参考资料[编辑]

  1. ^ 神秘的职业--传送国家机密的外交信使. [201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3). 
  2. ^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主要内容. [201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3). 
  3. ^ 校友刘治琳谈外交信使的乐趣. [2011-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19). 
  4. ^ 从海河走向非洲:驻厄特特命全权大使李连生. [201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3).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 [2014-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3). 

延伸阅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