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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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籍貫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字號 字宣之,號誠齋
諡號 榮和
出生 成化二年(1466年)九月十八日
逝世 嘉靖十五年(1536年)七月初七日
配偶 妻程氏、侧室胡氏、王氏
親屬 (子)汪雲瑞、汪雲程;(孫)汪尚周、汪一麟、汪尚同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1466年—1536年,音同),字宣之,号诚斋,晚號蓉東,别號石耳山人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抗倭名將。弘治壬戌進士,嘉靖間官至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生平[编辑]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壬戌科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授南京戶部贵州司主事,升本部员外郎,改南京刑部员外郎。歷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副使,奉敕巡视海道。正德十五年,升广东按察使。嘉靖元年,以治行第一,升广东右布政使,改浙江右布政使。六年,升本司左布政使,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嘉靖八年(1529年),钦取回院管事,当年冬升刑部右侍郎,不久升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掌管院事。九年,升任兵部尚書,奉敕提督团营军务,仍兼管都察院事。嘉靖十年,加升太子太保,次年改任吏部尚书。十三年,进勋柱国,同時兼任吏部及兵部尚書,次年九月致仕。嘉靖十五年(1536年)七月七日卒于家中,享年七十一,朝廷賜祭葬如例,贈少保,諡榮和[3]

事迹[编辑]

正德九年(1514年),佛郎机葡萄牙)人佔领东莞县屯门一帶,正德十六年(1521年),汪鋐任廣東海道副使時,率兵重新奪回屯門,史稱“屯門海戰”。嘉靖元年(1522年),於茜草灣之役再度大敗葡萄牙艦隊,生擒葡萄牙提督别都卢,明世宗令其鎮守南投,葡人不敢再犯。

万历元年(1573年),新安知县吴大训重修“汪刘二公祠”以示敬仰。

家族[编辑]

曾祖汪濟川;祖父汪希文;父汪儼,字仲湿,號北山,前德興教諭。母李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嘉靖十五年閏十二月辛未 致仕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汪鋐卒。賜祭葬如例,諡榮和。鋐,徽州府婺源縣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歷僉事,至布政司,升副都御史提督南贛軍務。召還院,升刑部侍郎,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尚書,掌院事,提督團營,加太子太保,改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十四年九月致仕,是年七月卒。鋐初以才略見稱,折莭取聲譽,善窺時好為取捨。自僉事至布政使,悉任廣東,因故方霍以納交張、桂。自上登極,罷四方獻祥瑞。鋐在南贛,首進甘露諸臣,修明倫大典因標之卷未以為上孝感應,無何,遂擢內台,掌銓衡,大被寵任。鋐有干局內行修潔執憲秉銓多所建論,數汰去不稱任者,朝廷為肅然,然性傾狡,好以智陰陽人主外,示強真而內,以軟媚取悅當其蒙幸恩遇,台諫諸臣起而攻之者亡慮數十人咸見譴謫有杖死者,而鋐每遭論列,輙強辯自白,指其人為報復。及後上亦頗厭之,語輔臣曰:汪鋐邪佞詭,隨其去留,不足為有無也。鋐不得已,乃自陳致仕歸,未幾而卒。跡其行事殆漢廷張湯之流歟。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 伊斯特氏《葡人在中国之居留地》
  • 王兆春 著《世界火器史》

相關條目[编辑]

官衔
前任:
方獻夫
明朝吏部尚書
1532年-1535年
繼任:
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