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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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在狹義上講,是指在同一教室學習的一群學生;廣義上講,是指一組處在同一學習場所的學生組織,也包括班主任(Class teacher)以及所有任課教師。在不同地區涵義亦有差異。

中國大陸[编辑]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大多集中於同一教室,學習相同的課程。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展开班级教学等各项活动。

陞入高中後,课程分为必修選修課,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另一方面,高一也意味著為高二文理分科作準備。在高二,可以選擇進入文科班或理科班。成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進入文科或理科實驗班

接受高等教育後,班級的概念會淡化。學生大部分時間可自主修學,只有在進行大型集體活動時才有可能強化組班的意識。

在班级组织方面,从小学开始,班长就成为班级委员会(班委会)的负责人,是班级中职务最高的班干部之一。在小学阶段,班委会与少先队的中队委员会(中队部)共同管理班级,班长和中队长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班级中同时由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两名教师管理学生工作,而中队委员会除管理本班各小队长和少先队员外,还同时对上级少先队组织(例如学校大队委员会)负责。

自中学开始,班委会则与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共同管理班级,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一般由班主任指定或由全班学生/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中国大陆的班委会往往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文娱委员等职位,对应的团支部另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职位,负责具体班级事宜。班委会通常只对班级和班主任负责,而团支部除管理本班团员外,还同时对上级共青团组织(例如学校团委或年段团总支部)负责。

台灣[编辑]

班级是現行台灣教育制度上的一種編制。各級學校會依據學生的年齡或學習程度,將學生分為若干組,各自獨立為一單位,以便教學。[1]

班级组织方面,班长或班代表是学校班聯會成员之一,是班级中最高的学生干部,主要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一般由教师指定或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

现代学校的班级中常会举行“选举”,由班上同學選出班長、副班長、風紀股長、學藝股長、康樂股長、衛生股長等班幹部,由班長管理,班長由教師監督。班長管理班干部(例如風紀、衛生、學藝、總務等)及該班學生。

其他国家[编辑]

在一些国家,如爱尔兰、印度、德国和过去的瑞典,班级(Class)还可以指代一个年段。如第一级(1st class)即4~5岁学生,第二级(2nd class)即6~7岁学生,第十二级(12th class)即17~18岁学生。

参考资料[编辑]

  1. ^ 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