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希尔·里德·阿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阿希尔·里德·阿马

阿希尔·里德·阿马Akhil Reed Amar, 1958年9月6日)是一位耶鲁法学院教授,專攻于憲法刑事诉讼法。他被認為是當今美國法學界最有影響力的學者之一。[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生平[编辑]

阿马於1980年畢業於耶鲁学院,1984年毕业于耶鲁法学院,取得法律博士學位(J.D.)。他的著作甚豐。最新的一本著作是『美國憲法自傳』。聯邦最高法院在超過20個案件裡引用他的著述。其中包括著名的1998年宣布總統的項目法案否決權(line-item veto)違憲無效的Clinton v. City of New York這場判決。

阿马还是美国电视节目The West Wing 的顾问,并是国家宪法中心(National Constitution Center)理事会成员。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