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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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劲夫(1918年2月—1986年5月1日),又名万庆夫河南省通许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38年参加新四军彭雪枫部,担任新四军第六支队政治部统计干事、三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第四师十二旅三十四团政治处副主任,新四军淮北军区独立一团政治处主任。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任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教导团政治处主任,华东军区后备兵团政治部组织科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南京市公安三分局局长,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局长[1]。1954年,历任本溪钢铁公司党委副秘书长、副经理,本溪市副市长兼经委主任,本溪市计委副主任、市革委会副主任[2]。1980年,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1986年去世。

参考[编辑]

  1. ^ 江苏省志 政府志.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5: 334. 
  2. ^ 本溪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本溪市地方志編纂辧公室. 本溪市志. 新华出版社. 1991: 367. 
  3. ^ 中共辽宁省委. 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 党史研究室; 辽宁省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组织史资料, 1923-1987.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 1995: 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