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的主題是中国明清两代在山东设立的行政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聊城市辖区,請見「
东昌府区」。
東昌府,明代及清代的府。
元朝时,为东昌路,明朝洪武初年,改为东昌府。治所在聊城县,下领三州、十五县:聊城县、堂邑县、博平县、茌平县、莘县、清平县、冠县、临清州(丘县、馆陶县)、高唐州(恩县、夏津县、武城县)、濮州(范县、观城县、朝城县)[1]。
清朝考评:衝,繁。隸濟東泰武臨道。初沿明制,領州三,縣五。雍、乾間,濮州、臨清州直隸,割范、觀城、朝城、夏津、丘。領州一,縣九:聊城縣、堂邑縣、博平縣、茌平縣、清平縣、莘縣、冠縣、館陶縣、高唐州、恩縣[2]。宣統退位,民國建立,全国废府州厅改县,府废。
- ^ 《明史·卷四十一·志第十七》东昌府,元东昌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初为府。领州三,县十五。东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聊城,倚......青州府......
- ^ 《清史稿》卷六十一 志三十六/地理八/山東/東昌府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東昌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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