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是1923年6月由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其任期至1925年1月。
人员
[编辑]其组成人员为:
-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
-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9人):
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罗章龙、谭平山、毛泽东、王荷波、项德隆[1]、朱少连
陈独秀 |
李大钊 |
蔡和森 |
毛泽东 |
王荷波 |
朱少连 |
谭平山 |
项德隆 |
罗章龙 |
- 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5人):
邓中夏 |
徐梅坤 |
邓培 |
李汉俊[2] |
张连光[3] |
三届一中全会
[编辑]1923年11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三届一中全会在上海召开,通过了《国民运动进行计划》等文件。25日,又发出《十三号通告》,要求中共党员“帮助国民党改组”,并争取每省有一名中共党员当选为国民党代表出席次年即将举行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4]:
自大会议决本党同志参加国民党扩大运动以来,以种种障碍未能见诸实行。第一次本党执行委员会开会时,适值国民党有改组之议,遂议决关于国民党进行计画,以冀实行大会之议决案……中局方努力进行复活国民党之工作,各地方同志在此工作中,望依下列步骤切实进行:
(A)有国民党组织之地方,同志们立时全体加入;没有国民党组织之地方,望即将同志非同志可加入国民党之人数及何人可以负责,报告中局,以便中局向国民党接洽,请其派人前往成立分部。
(B)在国民党已有组织之地方,本党地方会应即与S.Y.地方会合组国民党改组委员会,以主持目前即应进行诸事。改组分区事竣,即应由两地方会在各区指定我们的同志一人组织国民党委员会,受两地方会之指挥。
(C)吾党在此次国民党全国大会代表中,希望每省至少当选一人,望各区会与地方会预商当选之同志,此同志必须政治头脑明淅〔晰〕且有口才者,方能在大会中纠正国民党旧的错误观念。旧国民党员中,我们也应该出力帮助其比较的急进分子当选。代表选定后即报告国民党总部(上海法界环龙路四十四号),川资由总部发给。
(D)此次国民党大会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讨论党纲章程(其草案均见《向导》)及对于时局之策略,代表动身前各区均应详加讨论,俟各省代表过沪时,我们的同志再集合议决一致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