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公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3次成立的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央企,撤销前总部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6号(原一机部汽车局,现为首都博物馆所在地)[1]

历史[编辑]

第一次成立[编辑]

1964年,中国也效仿苏联在一些行业实行托拉斯经营的办法,成立12家托拉斯,其中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管理局改组为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经理郭力一机部副部长,总工程师孟少农。对汽车生产企业实行集中管理。下设长春、北京、南京、重庆等分公司及济南、武汉汽车制造总厂。下属企业75家。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从全国169个地方专营汽车配件厂中吸收42个,占全国配件产量的39%。筹建的第二汽车制造厂拟组建成长江汽车分公司。

在文革中刘记托拉斯全部解体,企业下放给地方。

第二次成立[编辑]

根据中央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用经济的手段管经济”,汽车工业、造船工业等试点。1981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财政单列、人事任免权、外事审批权。1982年5月6日正式成立,董事长饶斌,副董事长刘守华,总经理李刚,副总经理冯克张兴业胡信民,总工程师陈祖涛。公司级别为准部级。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济负责制。公司成立后,积极推动企业联合,先后组建了7个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速产品升级换代。中国汽车公司对下属企业有“人、财、物、产、供、销”的全面权力。[2]

  • 解放汽车联营公司:1982年成立。总经理谢云,总经济师葛宝璇,总工程师刘经传。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等都有解放联营公司汽车厂。
  • 东风汽车联营公司
  • 南京汽车联营公司
  • 上海汽车拖拉机公司
  • 中国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1983年3月29日正式成立。打破地区和部门界限,是按照专业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组建起来的经济实体。直属的“八厂一所”,分别是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四川汽车制造厂綦江齿轮厂、重庆汽车发动机厂、重庆汽车配件制造厂,重庆红岩汽车弹簧厂、重庆油泵油嘴厂、杭州汽车发动机厂和重庆重型汽车研究所。后陕西汽车制造厂、陕西汽车齿轮厂、合肥淝河汽车制造厂、青岛汽车制配长、株洲汽车齿轮厂、潍坊发动机厂成为第一批参加联营公司的成员。后期河北长征汽车制造厂、南阳汽车制造厂、湖南重型汽车制造厂也陆续参与进来。1983年,中国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与奥地利斯太尔-戴姆勒-普赫股份公司签订了《重型汽车制造技术转让协议》,引进了斯太尔91系列14吨~40吨级重型卡车,还引进了配套的ZF变速箱、转向器和富勒变速器,总投资11.58亿元。
  • 京津冀联营公司:经过三年的筹备,1983年5月14日在北京成立。主要发展2.5吨及以下的轻型车、微型车和专用车。北京以发展轻型车为主,天津以发展微型车为主,河北以发展专用车为主。第一批加入京津冀汽车工业联营的共有103个单位,其中有北京汽车制造厂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北京摩托车制造厂北京内燃机总厂等北京39个单位;天津市汽车制造厂、天津市第二汽车制造厂、天津市客车厂等天津52个单位;河北省邢台市红星汽车厂、唐山市汽车制造总厂、石家庄市汽车厂、保定市汽车厂、秦皇岛市汽车配件厂等河北省12个单位。产品规划上要发展轻型车、微型车5个系列和6大类专用车,产品设计0.5吨、1吨、1.5吨、2吨和2.5吨各类车型。
  • 中国汽车附配件公司(后经国家经委批准改为中国零部件联营公司)

1984年7月赵紫阳、薄一波都表示中汽公司应该“虚”,给下属企业以自主权。1984年8月11日国务院在北戴河举行专题会议,国务院领导严厉批评了中汽公司对企业管得过死,造成企业缺乏活力,缺少自主权的作法。会后,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机械工业部发布《关于汽车工业发展规划和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通知》。饶斌退出一线,李刚接任董事长,陈祖涛接任总经理。决定改制为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过渡期保留中汽公司名义与计划单列、财政单列等权责。1986年10月,国家计委下达《关于解放、东风、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实行计划单列的通知》,这3家企业正式脱离了中汽公司。

由于中汽公司是作为经济实体组建的,在工作中存在管得过多、过实等问题。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指示中汽公司要搞得虚一些,要搞好联合、服务和行业管理。1987年遵照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关于撤销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组建汽车行业组织的指示精神,1987年3月组建了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筹备会,1987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复撤销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组建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3],地址仍为复兴门外大街16号[4]。中汽协理事长陈祖涛。1987年7月国务院成立姚依林副总理挂帅的“振兴汽车工业协调小组”。

第三次成立[编辑]

1990年1月,国务院批复机械电子工业部报告,同意成立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是领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实体,同时授权对全国汽车工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实际上仅直管南京汽车制造厂。1994年1月汽车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划给了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2002年2月撤销国家机械工业局,行业管理职能划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因为贷款担保问题和投资经营不善,亏损总额达十几亿。2002年国务院办公会议决定撤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2004年清算了全部债权债务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正式摘牌。

参考文献[编辑]

  1. ^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国机械工业年鉴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4: 附–21. ISBN 7-111-04383-9. 
  2. ^ 陈祖涛 欧阳敏:《我的汽车生涯》之八--中国汽车工业管理体制的变迁,《时代汽车(行业版)》,2006年第2期,第104-109页。
  3. ^ 1987年5月29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组建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报告的通知》国发〔1987〕50号
  4. ^ 附录一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国机械电子工业年鉴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0, 机械卷: 附录5. ISBN 7-111-02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