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云南省公安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云南省公安厅
主要领导
厅长、党委书记李俊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副省级)
常务副厅长张春泽(主持日常工作;正厅长级)
副厅长
4
肖 峰、李 力、昝 霖、张庆星
党委委员
3
王志聪(兼特勤局局长)、罗 敬(兼政治部主任)、赵南方(兼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纪检监察组组长代永林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组织上级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公安机关
行政级别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云南省
對外官網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领导、管理云南省的公安保卫工作,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1]

历史沿革

[编辑]

光绪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为巡警司,隶属民政部。各省巡警总局或警察总局一律裁撤,改设巡警道,为全省警务中枢,。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宣统二年(1910),云南警察总局改为云南警务公所。民国元年(1912),道所俱废,设云南省会警察厅,秦光第任厅长。1916年,省设云南省警务处,省会警察厅厅长秦光第兼任处长。1921年,朱德接任,翌年初离滇赴沪。民国二十八年(1939)七月,云南省政府将云南省会警察局改组,设立云南省警务处,直属省府,为全省警察行政最高机关,任命李鸿谟为处长,兼省会警察局局长。1949年云南全面接管,设立省公安厅,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与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康树华, 王岱, 冯树梁主编. 犯罪学大辞书.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