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汝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任汝亮

大明福建泉州府知府
籍貫 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軍籍
字號 字伯寅,號懷補
出生 嘉靖十年辛卯二月二十日
逝世 萬曆元年癸酉六月十八日
配偶 元配景氏、继室景氏
親屬 (子)任禧徵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任汝亮(1531年—1573年),字伯寅,號懷補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戌進士,官至泉州府知府。

生平[编辑]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式壬子科山西乡试举人,年方二十一岁。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登壬戌科会试118名,三甲202名進士[1],以父卒归,三年服除,授戶部主事,督饷彭城。晉郎中,督密雲饷。隆慶初以病免,起補兵部車駕司郎中。

隆慶六年(1572年),出為福建泉州府知府[2]。领郡八月,左遷興國州知州,赴任八月卒于官。

軼事[编辑]

《湧幢小品》載其任戶部主事時督餉彭城,渡河落水不死之奇事[3]

家族[编辑]

曾祖任儀;祖任宏;父任闕,府通判;母王氏。具慶下。兄汝為,弟汝士;汝工;汝虞。

参考资料[编辑]

  1.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登科錄》:治《詩經》,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二月二十日生,行一,曾祖任儀;祖任宏;父任闕,府通判;母王氏。具慶下,妻景氏,繼妻景氏;兄汝為,弟汝士;汝工;汝虞。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八名。
  2.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任汝亮,猗氏人。嘉靖间进士,授户部主事,却羡不受。隆庆初,管太仓,查盘数折,逮系狱。抗疏廷辩,中官索贿,奋言曰:“天朝法纪,可贿免耶?”既释,改兵部。隆慶六年,出知泉州府。大署郡门曰;“太守要钱听嘱者,不生还乡。”里人方仰其风裁,会去。初亮未至郡时,郡苦旱,祈梦九鲤湖,曰:“太守雨,何不悟?”亮至,乃雨。卒后,人有遇亮于武当山者。《闽书》。
  3. ^ 《湧幢小品·十九》:神示 任汝亮,猗氏人,進士,戶部主事。督餉彭城,渡河,登舟失足,墜沒。陪僕自投下援之,亦不復見。日向昃,舟人駭而噪,有頃,與陪僕忽躍而出,神色晏然。或問公溺時狀,曰:「若有巨木載者。」舟人以纜度水,深百丈,駭以為神。知泉州府,泉州苦旱,郡人占九鯉湖神,神示之,須二千石至而雨。公方入武夷,縉紳有以夢告者,疾行。左右言支干不利,公策其馬曰:「農夫閔閔望歲,所言不可以過今日,脫有災,太守任之。」至果大雨。又三月,牧兒入山中,經一峽,見石理若文字隱起,拭蘚讀之,云「巨雷辟石,神泉湧出,見者神強,食之無疾,以傳以頌,良二千石。」郡人爭來觀,有疾,一歃立愈。會內計,中蜚語,左遷知興國州,泉亦先涸。
官衔
前任:
朱炳如
泉州府知府
隆庆六年-万历元年
繼任:
姚光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