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懌

元怿(487年—520年8月3日),字宣仁,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孝文帝元宏第四子,生母夫人羅夫人,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编辑]
幼年敏惠,姿貌美,孝文帝很喜欢他。彭城王元勰认为他会成为周公、召公那样的人。元怿博涉经史,兼综群言,有文才,善谈理,宽仁容裕,喜怒不形于色。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封清河王。宣武帝元恪继位,拜侍中,转尚书仆射。元怿和三哥元愉对司空高肇专权不满,元愉被杀。
孝明帝元诩即位后,元怿参与诛杀高肇。元怿迁太尉,灵太后委之以重权,又将他强行占为面首,大为寵愛。太后之妹夫领军元乂,恃宠骄盈。元怿多次惩戒他,元乂告怿谋反,禁元怿门下,左右朝贵都給元怿作证清白。正光元年七月丙子(520年8月3日),元乂与宦官刘腾将灵太后软禁,囚元怿于门下省,诬元怿谋反,当天夜间,元怿被杀死[1][2][3]。元乂被杀后,元怿得到平反谥号文献。元怿長子元亶繼承爵位。
家庭[编辑]
妻妾[编辑]
子女[编辑]
- 元亶,东魏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司马、清河文宣王,王妃罗氏所生
- 元昭,北魏卫将军、河南尹、常山文恭王,张氏所生
- 元孟蕤,长安公主,嫁胡祥
- 元仲蒨,博陵公主,嫁司馬慶雲
- 元季葱,高密公主,先嫁盧氏,再嫁李神俊
- 安德公主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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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编辑]
- ^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秋七月丙子,侍中元叉、中侍刘腾奉帝幸前殿,矫皇太后诏曰:“魏有天下,奕叶重光。高祖孝文皇帝,以英圣驭天,徙京定鼎。世宗宣武皇帝,以睿明承业,廓宁区夏,而鸿勋未半,早已登遐。乃令车书弗同,鲸寇尚炽。幼主稚弱,夙纂宝历,曾是宗祏,莫克祗奉。朕所以敬顺群请,临朝总政。帝年以长,久思退身,所以往岁殷勤,具陈情旨。百官内外,已照此怀。而佥尔众意,苦见勤夺,僶勉从事,以迄于兹。自此春来,先疾屡发,药石摄疗,莫能善瘳。夏首及今,数加动剧,便不堪日厘万务,巨细兼省。帝齿周星纪,识学逾跻,日就月将,人君道茂,足以抚缉万邦,谐决百揆。朕当率前志,敬逊别宫,远惟复子明辟之义,以自绥养。实望群公逮于黎庶,深鉴斯理。如此,则上下休嘉,天地清晏,魏道熙隆,人神庆悦,不其善欤?”乃幽皇太后于北宫,杀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总勒禁旅,决事殿中。
-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正光元年春正月乙亥朔,日有蚀之。夏四月丙辰,诏尚书长孙承业巡抚北蕃,观察风俗。五月辛巳,以炎旱故,诏八坐鞫见囚,申枉滥。秋七月丙子,侍中元叉、中常侍刘腾奉帝幸前殿,矫皇太后诏,归政逊位。乃幽皇太后北宫,杀太傅、清河王怿,总勒禁旅,决事殿中。
- ^ 《魏书·卷一百五之一·志第一》: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日有蚀之。占曰“有大臣亡”。七月丙子,杀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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