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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中的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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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春夏之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爆发全国性抗议运动,史称六四事件或八九民运,中国官方称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江苏省各地也有抗议、游行、罢课、集会及其他政治表达行为。这些活动多由学生、工人主导,也包含市民等群体发起,乃至有體制內人士參與,与全国范围内的抗议相呼应。江苏抗议规模最大的是省会南京,其他县市如徐州常州无锡苏州扬州镇江等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响应。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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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起,南京大学等高校学生悼念胡耀邦并申请游行,公安未批准,但各校持续张贴大字报,呼喊民主、反腐等诉求。4月20日晚,数千学生首次上街游行,提出“公布官员财产”“新闻自由”“设民主墙”等八项诉求。此后,南京各高校和社会人士陆续加入。5月4日“五四运动”纪念日当天,学生请愿要求官员辞职、新闻自由等。中旬起响应北京绝食行动,南京教师、媒体人亦加入,游行者日增至数万。5月18日起出现绝食、冲入政府机关等行为。5月底,学生筹组“民主长征队”徒步赴京请愿。6月4日北京镇压消息传来,南京大规模抗议爆发,学生呼喊“血债血偿”“绞死李鹏”,组织罢课、罢工、封路等行动,持续至6月8日。政府随后取缔学生组织,逮捕骨干,运动逐步被镇压。

其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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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中国公安部向江苏省公安厅发出针对各地“张贴悼念胡耀邦同志的大小字报”的处置方针,要求控制悼念胡耀邦的活动尽量在单位内部由组织进行,“对有反动内容、煽动闹事内容的大小字报,可在取证后揭除,也可组织积极分子用正面大字报或悼念性文章以覆盖”“公安机关要做好取证工作”[1]。4月底,公安局指苏州大学教室发现了用粉笔写的“反动标语”,内容是“中华民国必将代替中华人民土和国[2],这是历史的必然。在各方面腐朽变质的政党,最终将被新生力量代替”。苏州大学内还发现41张“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反动纸条”[3]。4月25日,徐州、揚州、無錫等五個城市出現學生示威[4]。4月28日,连云港市委书记季允石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明辨是非,同一切制造动乱的行为作斗争”[5]

5月3日,苏州高校出现呼吁学生五四上街游行的大字报和传单[6]。5月15日,北京学生的绝食请愿引发江苏高校学生声援北京学生的活动。5月16日,鎮江發生學生遊行示威。同日,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医学院千余名学生集会,并打出“声援北京”等标语在市内游行请愿[7]

5月16日-20日,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学院徐州医学院、彭城大学、电大、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徐州卫校、师范学校等多所大中专院校的数千名学生和教师上街游行,声援北京大学生绝食请愿行动。其间,徐州新闻单位的一些编辑、记者也参加了活动。当局则指他们是“因新闻界的错误导向和个别人的挑动”[8]

5月17日,扬州高校学生继续上街游行,并要求与扬州市领导对话,下午5~6时,中共扬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蒋兆信与学生代表进行首次对话[7]。5月17日,徐州學生上街聲援北京絕食學生。镇江医学院有人贴出一张大字报声称要封锁沪宁线,“让全国的交通陷入混乱,使独裁政府陷入混乱,从精神上和舆论上声援绝食学生”[9]。自5月17日起至6月上旬,镇江市大、 中专学生多次游行、请愿以及静坐、演讲[10]。5月17-19日,常州市大中专学校的学生和一些单位的人员上街游行,声援北京高校学生在天安门广场的绝食请愿,并出现冲击常州市政府大院的冲突。常州当局则指北京实行戒严后常州“秩序恢复正常”[11]

从5月16日到25日,无锡的大中学校学生和新闻工作者上街游行[12]。5月18日,泰州卫校学生及在泰州实习的医科大学生上百人上街游行、募捐,声援北京示威。次日,泰州职大、泰州技校以及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护训班学生共计300多人继续游行声援,并进驻泰州市委、市政府大院[13]

5月18日,常熟市职业大学(1988届)中文班2名学生到苏州师范专科学校与1名学生联络,集齐7个负责人,成立了“中文自治会”。午后,他们组织900余人上街游行。5月19日,常熟又有400多名学生再次上街游行。常熟市公安则组织干警维持稳定[14]

5月18、19日,南通市区20多所大中专学校约8000名学生上街游行声援北京学生,随后到南通市政府大门前静坐。南通市委书记吴铬、市长张佑才等领导前往看望静坐的学生并与其交涉,市政府又发表“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呼吁学生与全市人民“一道把南通的秩序搞好”[15]

针对八九民运波及盐城的情况,5月17日盐城市委副书记黄淑萍主持召开市级机关、市直属单位党员负责人会议,要求“严格政治纪律,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会后,盐城市委负责人还分头“深入到大专院校师生中去,面对面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16]。5月18日,苏州市区高校学生开始连续几次上街游行,并聚集于火车站广场静坐。苏州市委市政府则前往进行“积极疏导”[17]。5月18日,扬州游行学生超过6000人,包括中专学校学生和科研单位人员参加了游行。上午,扬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学生进行第二次对话[7]

5月19日,江苏各地继续有人上街游行[18]。同日,扬州学生继续游行,达一万多人次。江苏农学院扬州师院、工学院、江苏商专的30余名学生在文昌阁西侧绝食,当局指“各界人士明确表示不赞成绝食”,在扬州的9所高校领导发表讲话,要求学生回校上课,“不要再搞游行示威”。当局指经市委及有关部门领导做“说服教育工作”,扬州参加绝食的学生当夜陆续撤离现场[7]

北京宣布戒严后,5月21日至26日,徐州連雲港等地均有學生乘車赴北京聲援學運。徐州師院有人成立張清雲为领队的“赴京聲援團”。5月21日下午,徐州5000多名學生衝進車站佔據軍運站台,攔截軍運列車,迫使該站停止接發列車。5月22日-26日,中国矿大和徐州师院的大学生因听到解放军驻徐州某部将去北京执行戒严任务,在该部营房门口静坐,堵塞出路,另外一些分成几路,分别到铁路徐州站、徐州西站、军运站台、孟家沟和茅村一带,卧轨拦车,盘查过往客货列车。其中5月22日,徐州矿业学院师范学院有1000多名学生涌入茅村车站,试图阻拦军队北上支援北京。他们在站内拦截北上的货物列车,11趟列车从下午3时至晚7时因被拦截而晚点,还有300多名学生闯入徐州车站货场检查。这些抗议活动对解放军部队的行动和列车运行均造成阻碍[8][19]

5月22日,扬州高校学生中的民运支持者成立了“高校学生临时联合会”(当局指为非法)[7]。5月23日,镇江一些学生继续不顾当局的劝阻,无票强行乘火车赴北京[10]

5月24日,徐州常州无锡苏州扬州等市15所高校4000名学生上街游行[20]。期间,徐州有人成立民运组织「徐州救國聯合自治會」,負責人为ト文格[21]。26日上午,扬州有四所院校的一千多人游行。受空校运动印象,5月底江苏高校在校学生开始减少。各地高校学生纷纷到工厂、农村进行演讲,鼓动各界声援。北高联派遣的“南下民主宣传团”也在江苏高校中活动[6][22]

5月31日,苏州高校部分学生继续罢课。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城建环保学院丝绸工学院相继出现“空校罢课”的通告,鼓动学生从6月1日到9月1日罢课。一些学生已购买了火车票准备回家[23]

六四镇压之后,6月4日,新華日報报道南通公安抓獲7名在學生隊伍中“借機進行破壞活動”的示威者。6月4日清晨,徐州千余名大学生组成的游行队伍出现在徐州市区主要干道上。中共徐州市委、市政府称其在此后的几天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全市逐渐平静下来”[8]

6月5日,無錫公安逮捕趙宇并指其“造謠鬧事”[4]。6月5日,南通市政府发出通告,就“保障全市正常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等提出6条规定[15]

6月6日,苏州徐州等全省六城市的学生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北京出兵。一些学生设障设卡、堵塞交通,阻止工人上班。在镇江江苏工学院2000多名学生冲进市政府大院,提出市政府发声援电和要求降半旗,为北京死难学生致哀(当局指为“无理要求”并拒绝)。新華日報报道透露,淮安市公安局為“打擊犯罪”,把專項鬥爭和群防群治結合起來,建立起治安聯防網絡,組織了150多人的群衆治安巡邏隊伍,輪流在街巷里弄巡邏,看家護院[4][10]

6月9日,民运人士成立的「徐州救國聯合自治會」成員继续上街遊行示威,進行反共宣傳,但其首腦杜文革等16人之后被徐州公安抓捕[24]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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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数据指,事后江蘇共取締“各種非法組織”15個;18名“非法組織成員”到公安機關登記或自首,并拘捕“各類打砸搶動亂分子”113人[25]

6月9日,徐州市公安局指“徐州市救国联合自治会”为“非法组织”,将其主要成员逮捕[8]

6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通告,責令所有南京工自聯、工人糾察隊的带头者必須立即投案自首,否則嚴懲,並要求民衆如有發現,應立即扭送或報告公安機關。当天工人糾察隊、工人自治聯合會常委朱惠明爲首的十多名示威参与者被捕[4]

6月11日,南京工自聯下屬工糾隊成員之一楊振林到住處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6月12日,扬州市政府通知取消“非法组织”“高校学生临时联合会”[4][7]

6月13日,南京公安取締「南京高等院校學生自治聯合會」,刑事拘留該組織领头人陳學東。6月14日,南京大學學生吳岷到秦淮區公安分局登記,南師大研究生蘭衛國到玄武區公安分局登記。南京高自聯委員王陽被捕,北京高自聯成員王彬在河海大學進行串聯活動,也被公安機關收審[4]

6月15日,南京高自聯常委、南大商學院學生黃允翔从福州家中發加急電報到南京公安局要求登記。南京玄武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崔學余表示,15日止,已有三名南京高自聯學生到該分局坦白交待。而全南京地區高自聯、工自聯的领头者及成員至15日已有十六人投案[4]镇江市政府于6月15日也宣布解散“学生自治会”等“非法组织”。6月16日,镇江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限令“煽动、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及首要分子”在7天内到市公安局登记交待,“争取宽大处理”[10]

6月17日,徐州市公安局通告“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联盟分会”、“徐州师范学院声援团”为“非法组织”。10月6日又通告“徐州师范学院爱国同盟”和“徐州医学院学生自治会”为非法组织,皆予以取缔。[8]

1989年12月,上海公安局向常熟市公安转来署名“常熟机械厂”几个乡镇企业职工,投寄给上海市《新民晚报编辑部》的匿名信一封。当局定性其为“反革命信件”。公安于1990年3月查获涉案人士范光明,并将其逮捕[14]

南京机械专科学校学生李勇与其同道在六四之后先后在古林公园、绣球公园和梅山职工宿舍等处多次聚会,密谋创办刊物《长征》,撰写文章《北京的漫漫寒冬》,认为“中共的反动本质遭到广大人民的唾弃,必须寻找一种新的先进的政治力量”、“打倒共产党的独裁是最低目的”等。李勇随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名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遭原工作单位开除。出狱后成为南京市重点监控管理人口[26]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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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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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安部: 关于在胡耀邦同志治丧期间有人上街张贴大小字报的处置意见的复电 /乙编第九. blog.bnn.co. [2025-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 ^ 原文如此
  3. ^ 1989年4月29日公安部《情况摘报》增刊〔89〕第118期 /乙编第九. blog.bnn.co. [2025-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火與血之真相: 中国大陸民主運動纪實, 1989. 中共研究雜誌社. 1989 (中文). 
  5. ^ 连云港市志. 方志出版社. 2000. ISBN 978-7-80122-571-9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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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7.0 7.1 7.2 7.3 7.4 7.5 扬州市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7. ISBN 978-7-5000-0461-5 (中文). 
  8. ^ 8.0 8.1 8.2 8.3 8.4 徐州市志. 中华书局. 1994. ISBN 978-7-101-01288-0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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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常州市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 ISBN 978-7-5004-1737-8 (中文). 
  12. ^ 无锡市志.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5. ISBN 978-7-214-01577-8 (中文). 
  13. ^ 泰州志. 臺灣學生書局. 1968 (中文). 
  14. ^ 14.0 14.1 常熟市公安志.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ISBN 978-7-80618-729-6 (中文). 
  15. ^ 15.0 15.1 南通市志.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ISBN 978-7-80618-667-1 (中文). 
  16. ^ 盐城市志.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8. ISBN 978-7-5345-2554-4 (中文). 
  17. ^ 蘇州市志.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5. ISBN 978-7-214-01383-5 (中文).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五月十九日外地动态. 《情况摘报》增刊〔89〕第167期. 1989-05-19 [2025-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19. ^ 1989年5月22日公安部《情况摘报》增刊〔89〕第178期 /乙编第九. blog.bnn.co. [2025-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五月二十四日外地动态续报. 《情况摘报》增刊〔89〕第187期. 1989-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1. ^ 中华民国年鉴. 中华民国年鉴社. 1990 [2025-05-22] (中文). 
  22. ^ 1989年5月27日公安部《情况摘报》增刊〔89〕第193期 /乙编第九. blog.bnn.co. [2025-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3. ^ 1989年6月1日公安部《情况摘报》增刊〔89〕第203期 /乙编第九. blog.bnn.co. [2025-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六月六日外地情况续报. 《情况摘报》增刊〔89〕第217期. 1989-06-07 [2025-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4). 
  25. ^ 尾聲:中國向何處去. 
  26. ^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澳大利亚); 国史出版社. 《“六四”抗暴者法庭档案》. 國史出版社. 2019-05-01. ISBN 978-1-936895-83-0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