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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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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大楼
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38年
编号3-15
认定时间1997年6月2日

利华大楼(英語:Leopold Building)是李亚溥(Marcel Léopold德语Marcel Léopold)在1936年至1938年兴建的一幢办公兼高级公寓式大楼,也是天津比较早具有现代化技术和功能的高层建筑之一。坐落在天津英租界的主要街道维多利亚道(今和平区解放北路114号至120号),作为天津租界时代留存下来的重要建筑之一,该建筑目前是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1]特殊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2]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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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利华洋行”、“利华放款银行”和“利华(小额)人寿保险公司”的创办人法籍瑞士犹太人李亚溥拆除原址英商仁记洋行旧建筑并建设新建筑,该建筑为法商永和工程司穆乐(P.Mulle)和赫琴(Hunke)设计。因李亚溥其外文姓名中文译音也称“利华”,因此该建筑取名为“利华大楼”。1939年后,利华大楼的二层曾为美国驻天津领事馆办公地点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将李亚溥驱逐出境并将利华大楼进行了标卖,天津市房产公司以旧币值35亿元的最价格购得。

1958年5月至1966年4月,河北省省会驻天津期间,利华大楼是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驻地。1966年4月,河北省委迁回保定后,至1972年期间,天津市革命委员会进驻使用。1972年8月,利华大楼改建为“海河饭店”使用,后改名为“利华饭店”。后来,利华饭店撤销并由天津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和天津市宗教事务局作为办公楼办公使用。利华大楼沿解放北路一侧的底商门面脸由商店营业使用。目前,利华大楼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使用。[3]

利华大楼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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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大楼
位置天津市和平区
建造时间1938年
评定时间2005年8月31日
參考編碼0110011
等级特殊保护
美国驻津领事馆悬挂过的国旗

利华大楼主楼及配楼的总建筑面积为6197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148.68平方米。建筑平面呈凸字形布局,主楼为十层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高度43米,外立面采用深棕色麻面砖贴面。东配楼与西配楼分别为三层和两层,东配楼平面为长方形,位于解放北路一侧;西配楼平面呈锯齿形,沿保定道一侧布置。主楼与配楼共同围合成一座方形庭院

在功能使用方面,主楼底层最初由业主李亚溥用于银行保险珠宝钻石经营等办公场所,现仍作为门厅、营业厅、经理室和锅炉房等使用。二层至八层设计为高级公寓,每套公寓设有过厅、餐厅、客房、厨房、会客室和盥洗室,部分房间另配有更衣室、卫生间和暖廊。当时,美国驻天津领事馆租用二层,三至八层作为出租住宅。九层为李亚溥自用住宅,布局与下层公寓基本一致,但将客房改为卧室,并增设书房和衣帽间,暖廊外侧还设有通长凉台。十层设有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及服务人员用房。

东配楼底层沿解放北路设有商业用房,带大开间和玻璃橱窗;二、三层部分空间通过内部楼梯与底层商业用房连通,另部分为独立办公用房,并通过西侧内廊与主楼相接。西配楼底层为小汽车库,采用锯齿状布置,结合地形形成环形车道,方便车辆进出;二层为客房和办公用房,并设有公用卫生间。

大楼室内装饰较为精致。门窗多采用硬木制作,门厅、大厅、会客室和客房设置落地式大玻璃门。底层大厅地面及柱面以大理石装饰,各层过厅、楼梯和休息平台、电梯间前均铺设铜条镶嵌的彩色水磨石;客房、会客室、卧室和餐厅等房间铺设席纹硬木地板。建筑还配备了多样的电气与照明设备,以及完善的供暖卫生设施

在风格方面,利华大楼融合了近现代欧洲学院派复古主义新艺术运动装饰艺术的特征,是天津近代建筑中具有代表性的高层建筑之一。[4]

附近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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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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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津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公布
  2.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布
  3. ^ “天津·和平”>和平区志>第四篇 城区建设与基础设施>第五章、风貌建筑>第四节、办公大楼>六、利华大楼. [2011-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4. ^ 天津利华大楼介绍及交通信息. [2009-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