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胤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胤江西南昌人,明朝政治人物。

舉人出身。1632年,擔任永安縣知縣。六年后升任刑部主事,后升任兵部員外郎,擔任榆林兵备佥事[1]

参考资料[编辑]

  1. ^ 《永安县志·宦迹》:刘胤,南昌人,由举人。事母至孝,为禄养,俯就永安令。奉母车间关来闽,左右趋翼之,问安视善,同于家居,视事必入告。侯简簿书,惩胥猾,葺学宫,建津梁,此其巨者。他善政不殚述。六载考最,升刑部主政,转兵部郎,出为榆林兵备佥事。榆林极边,民穷食匮,侯抚绥有方,寇至辄却之。以荫赠恩当予其大父及母,侯曰:“吾事毕矣。”请老终养,许之。《诗》云:“孝思不匮,永锡尔类。”其侯之谓与!。
官衔
前任:
许士奇
明朝永安县知县
1632年 - 1638年
繼任:
何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