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府
北平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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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府 | |||||||||
1368年-1403年 | |||||||||
歷史 | |||||||||
• 成立 | 1368年 | ||||||||
• 废除 | 140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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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 |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徐达攻克元大都,废除大都路,八月,改设置北平府,十月隶属于山东行省。洪武二年,改属北平行中书省。治所在大兴县。领7县4州:大兴县(倚郭县)、宛平县(倚郭县)、良乡县、昌平县、顺义县、密云县、怀柔县,通州及其下辖漷县、蓟州及其下辖平谷县、涿州及其下辖房山县。次年,建立燕王府。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升为北京,改为顺天府。
長官(北平府知府)[编辑]
- 梅珪(1371年-?)[1]
- 方必壽(洪武年間)[2]
- 杜智(1399年-?)[3]
- 唐靖(1400年見任)[4]
- 鄭敏(1403年-?)[5]
- 南瑾(任期不詳)[6]
- 高懷敬(任期不詳)[7]
- 李斌(任期不詳)[8]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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