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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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汾州中国古代的

南北朝東魏在今山西省吉县設置南汾州北齐改为汾州北周再改称西汾州隋朝南汾州下轄3郡5县。開皇16年(596年)改为耿州,開皇18年(598年)改称汾州。大業3年(607年),郡制施行,南汾州改称文城郡,下轄4县:吉昌县文城县伍城县昌宁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称南汾州,贞观八年(634年)改南汾州置慈州

北魏、东魏南汾州行政区划
北吐京郡 西五城郡 南吐京郡 西定阳郡 定阳郡 北乡郡 五城郡 中阳郡 龙门郡
平昌县、北平昌县、石城县、吐京县 西五城县、昌宁县、平昌县 新城县 洛陵县 永寧县 汾阴县 五城县、平昌县 洛陵县、昌宁县 西太平县、汾阳县
隋代行政区划变遷
区划 開皇元年 区划 大業3年
南汾州 汾州 文城郡
定陽郡 伍城郡 中陽郡 龙泉郡 吉昌县 文城县
伍城县 昌寧县
定陽县
文城县
伍城县
平昌县
昌寧县 大寧县
唐朝慈州辖县
618年 吉昌县文城县仵城县昌宁县平昌县
619年 吉昌县文城县昌宁县平昌县仵城县改属昌州
620年 吉昌县文城县昌宁县平昌县
627年 吉昌县文城县平昌县(改为吕香县)、昌宁县仵城县来属)
634年 吉昌县文城县吕香县昌宁县仵城县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