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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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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南海县
南海縣
中國
590年-917年
972年-1992年
從上至下、由左至右第二次鴉片戰爭中的佛山水道之戰、1860年廣州城南海學宮、1908年的廣三鐵路佛山站、1933年的佛山永安路、1935年的西樵山奎光樓、1929年的佛山中山橋
1921年南海縣於廣東省的位置
政府駐地廣州城佛山鎮桂園
面积 
• 1932年
1,263.75平方公里(487.94平方英里)
• 1990年
1,150.51平方公里(444.21平方英里)
人口 
• 1632年
114,361
• 1932年
1,010,812
• 1990年
933,278
歷史 
• 開皇十年置縣
590年
• 南漢乾亨元年撤縣
917年
• 北宋開寶五年復置
972年
• 析置廣州市
1921年2月15日
• 析置佛山市
1951年6月26日
1983年6月
• 撤縣設縣級南海市
1992年9月3日
前身
继承
番禺縣
常康縣
咸寧縣
四會縣
三水縣
常康縣
咸寧縣
番禺縣
四會縣
順德縣
三水縣
花縣
廣州市
佛山市
南海市
今属于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肇慶市

南海縣,通稱南海(郵政式拼音:Namhoi;漢語拼音:Nanhai),是中國古代至當代的一個,得名自秦代南海郡,長期是廣東的「首府首縣」。590年以番禺縣地置南海縣,此後縣治長期附廓廣州城元代後南海番禺二縣一同附廓於並分治廣州城。1921年廣州市正式成立,縣治遂遷至佛山,50年代又因佛山析出設市遷至桂園。1992年改為縣級南海市,今為佛山市南海區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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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郡 隋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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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4年,征服百越,於今廣東一帶設立南海郡,郡治位於任嚣城。這是「南海」一詞首次作為行政區劃名稱出現,南海之境域彼時屬番禺縣

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在原番禺縣之地設置南海縣(一説為南梁梁武帝時期析番禺縣置南海縣),南海正式建立縣政區建制,南海的千年縣史由此始。

五代時期南汉乾亨元年(公元917年),南海縣被撤銷,南海县地分置常康、咸宁二县和永丰、重合二场。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南漢滅亡,翌年撤销常康、咸宁二县和永丰、重合二场,复置南海县,屬廣南東路廣州[1]: 1 

南番的耦合與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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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和番禺在早期關係緊密,曾發生取替、合併和分離的情況。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南海縣成立,取替番禺縣建制和境域。長安三年(公元703年),又自南海县分地復置番禺县。[1]: 2 (一説為公元621年,番禺採此版本[2]: 92 

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復置被南漢撤銷的南海縣,並將番禺和四會二縣撤銷併入南海縣。翌年,甫才併入的四會再次析出設縣。北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再分置番禺县。[1]: 2 此後,南海和番禺二縣未再發生被撤銷或相互併入的情況。

析出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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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的南海縣史中,新近成立的縣市陸續析出,使縣境面積呈現不斷縮小之勢。[3]: 68 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划置出东涌、马宁两都及鼎安、西淋两都之半,包括冲鹤、大良等37堡,建立顺德县。明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再割西南、胥江两都和三江都之半及白塔岗等地,析出成立三水縣

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年),再析出三江都的华宁堡18村、苏山堡17村、骆村堡6村、桃子堡12村和恩洲堡部分无村庄的地域,与番禺县划出之地合置花县

民初廢府存縣,南海縣屬廣東省。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2月15日,廣州正式析出設市,廣州市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建制市,結束了廣州由南海、番禺二縣分治的局面,南海亦喪失千年縣治之地。

民國十四年至十五年(公元1925至1926年)間,佛山和九江先後析出設市,惟後不久即被撤銷,回復南海縣轄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1951年6月26日,佛山再次析出設市,[1]: 2–3 此後佛山鎮不再屬於南海縣管轄,南海縣再度喪失縣治。

大躍進時期的1958年12月,南海、三水二縣被合併,初定名南三縣,後復名南海縣。1959年9月,析出成立三水縣,三水縣建制恢復。[1]: 3 1992年9月3日,南海撤縣設

縣治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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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廓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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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90年建縣以來,南海縣治長期附廓廣州城,和一級和二級行政機關治所同城,沒有自己獨立的縣城。建縣後至唐宋年間,南海縣署設於廣州城北兰湖里。[1]: 81 此時,僅有南海一縣附廓於廣州城。

至正年間(公元1341至1370年間),番禺縣治亦遷至廣州城,形成南海、番禺東西分治廣州城的局面。此時,南海縣治遷到子城内(今教育路仓边路之间)。[1]: 81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南海縣署迁至西城达德街崇报寺址(今中山六路南海县街)。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縣署遷至外城晏公街(今一德路晏公街)。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二月,縣署迁回内城,位於归德门内早亨坊(今惠福西路民星新街东侧),直至民国初年。[1]: 81–82 

徙治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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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民國肇建,全國廢府存縣,南海縣失去附廓縣名義,4月縣署遷至佛山大湾旧都司署(今红路街)。[1]: 82 1913年5月,南海縣以辦公不便為由申請縣治遷回省城,獲准後縣治遷回廣州原址。[4]

1921年2月,廣州正式設市,不計入縣而直屬省。同年11月,省署訓令南海番禺二縣自將縣署移出廣州,並規劃酌定南海縣署應移至佛山。[5]但此後南海縣長期仍未遷治回南海縣境之内。在1932年番禺縣治移至新造之際,省政府曾催促下令南海縣三個月内遷治佛山。[6]1933年,曾在鹰沙(今中山公園东北部)拟建新的南海县署,并于1934年1月2日举行了奠基礼,但並未建成。

1937年8月26日,南海縣政府終搬離廣州,南海正式徙治佛山。新縣政府位於佛山走马路(今福宁路)黄祥华祠内。翌年10月26日,佛山沦陷,南海县政府撤至九江西岸银坑村。1944年9月,西岸乡亦沦陷,县政府先后迁高明縣高要縣新兴縣。抗戰勝利後的1945年8月21日,南海縣政府遷回佛山黄祥华祠舊址。[1]: 82 

落戶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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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6月,佛山脫離南海縣設市,南海再次失去縣治地。1953年,南海縣政府遷至市東下路桂園。此後,南海縣曾設想規劃過多地為縣城。1958年,曾擬在大瀝墟建設新縣城,惟後因經濟困難作罷。1970年代又計劃將罗村公社上柏村之西、庄边村之南、小塘公社桃源村之东、庄步村之北的丘陵地带划为工业建设区,准备发展到一定时期再转为县城。此後又曾有过在西樵建新城、要求划回石湾作县城等的设想和探讨,终因各种原因而不果。

1985年,南海縣最終選定在桂园之东,蠕岗之西,平洲水道之北,佛山水道之南的地段作县城区的新址,並借桂園之稱定名為桂城。1988年7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覆,「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南海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佛山市迁至桂城镇」。[1]: 82–83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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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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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南海縣行政區劃制度,城内設坊,近城設廂,鄉村地區設都、堡,水上設河泊所。縣城内城分7坊(德星、貴德、德新、新任、中和、鎮寧、通濟),外城分8坊(綉衣、叢桂、仙桂、青紫、陽仁、陽春、太平、弦歌)。近城為城西廂。[3]: 72 鄉村有西上、擢桂、豐湖、金紫、興賢、儒林、梯雲、桂華8鄉(此時鄉為一般地域概念而非行政單位),設8都(金利、巴由、三江、西南、黃鼎、鼎安、泌冲、西淋),統轄64堡,後西南、巴由兩都劃入三水縣[1]: 10 

清代巡檢司逐步取代都,成為統轄堡的行政單位。此時南海縣設金利司、三江司、神安司、江浦司、黃鼎司、五斗口司,以及九江廳和督捕廳。[1]: 11 

民國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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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早期行政區劃採區鄉制。初設10區64堡,1928年成立縣事委員會,翌年8月完成10個區事委員會和72個鄉事委員會的組建,此時區鄉制完全取代都堡制。然同年廣東省政府為統一政制,又下令裁撤相關委員會。1929年8月27日,以原區鄉為基礎,南海縣設10個警區,並設置警察區署、分署或分駐所。

1929年南海縣分區圖[7][註 1]

1930年推行地方自治,全縣編為10區。1934年調整為10個普通區、2個特別區(佛山特別區和九江特別區)。1946年7月,重新整編為5個區。[3]: 73 

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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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南海縣延續區鄉制。1953年全縣分14個區,轄184個鄉和8個鄉級鎮。1958年後,改為人民公社制。1963年調整後,南海縣分平洲、鹽步、裏水、和順、官窯、大瀝、羅村、小塘、丹竈、西樵、九江、南莊、漁業13個公社。1980年九江公社分出沙頭公社,官窯公社分出松崗公社,全縣分為15個公社。

1983年,南海縣人民公社改為區,生產大隊改為鄉。1987年2月撤區建鎮。1992年南海縣設桂城、平洲、裏水、和順、官窯、松崗、大瀝、鹽步、黃岐、羅村、小塘、金沙、丹竈、西樵、南莊、九江、沙頭、鳳鳴18個鎮。[3]: 74–7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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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虛綫為廣州市劃定之擬定市界,然廣州市政府蓋能控制城市範圍,近郊及鄉村區域仍受縣之管治。在廣州市擬定區域内,南海縣仍在澳口、泮塘設置了區鄉事委員會(改為警察區署時兩者分別遷往了瑤台和河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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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南海縣建置志 (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6-06-15] (中文). 
  2. ^ 番禺縣志 (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6-06-15] (中文). 
  3. ^ 3.0 3.1 3.2 3.3 南海縣志 (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6-06-15] (中文). 
  4. ^ 批准南海縣署遷回省城. 香港華字日報. 1913-05-03 [2026-05-30]. 
  5. ^ 南番遷署之訓令. 香港華字日報. 1921-12-01 [2026-07-10]. 
  6. ^ 令南海縣三個月内遷治佛山. 廣東省政府公報 1932-11. [2026-06-15] (中文). 
  7. ^ 南海縣政府編輯處. 南海縣警察分區地域圖 (PDF) (地图). 南海縣. 192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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