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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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和国主席 Presid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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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尊称 | 主席同志;阁下 |
地位 | 国家元首 |
直屬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国务委员会 |
官邸 | ![]() |
提名者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
任命者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
任期 | 5年,可连任一届 |
設立法源 | 古巴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先前职位 |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 |
设立 | 2019年修宪后设立 |
副職 | 古巴共和国副主席 |
古巴共和国 |
![]() 古巴政府與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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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 · 图集 政治主题 |
古巴共和国主席(西班牙語:Presid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中文通称“古巴国家主席”,是古巴共和国的国家元首,自2019年公投通过新宪法后开始设立,取代之前国务委员会主席的职务。根据2019年通过的新宪法,古巴国家主席是独立于国务委员会外的国家元首职务,任期为五年一届,可以连任一次。[1]2019年7月13日,古巴第九届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选举法》,确定古巴将设立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的职位,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总理则由国家主席提名后,经全国人大表决任命。首任古巴共和国主席于2019年10月10日选举产生,[2]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兼部長會議主席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當選古巴共和國主席。[3]
职权[编辑]
古巴共和国主席职权:
- 公布宪法、法律。
- 领导古巴革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 向国会提议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任命和罢免,向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提交国防委员会、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委员会委员名单。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或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进行政府副总理、部长会议委员会、国务委员会及政府以外的成员的任命和罢免。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或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战争事态。
- 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或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发布总动员令及部分动员令,宣布全国及特定地区的紧急状态。
- 任命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 對高级将校、外交官、其他职位和阶级的官吏,授予勋章、纪念章、国家的荣誉及通知奖。
- 进行驻外全权大使的任命和召回,接受外国的大使。代表古巴共和国,在与他国的最高领导人的间进行国际条约的谈判及缔结。国家主席签订的国际条约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生效。
- 授予或剥夺公民的古巴共和国国籍。
- 根据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大赦。
- 给予特赦。
- 向国会提交法律方案。
- 依职权颁布命令及决定。
- 有出席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会议的资格。
- 承担宪法或法律赋予的所有其他职责。
历任国家主席[编辑]
# | 肖像 | 姓名 (生–卒年) |
所属政党 | 国籍 | 任期 | 执政任期 | 国家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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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和国主席 | |||||||
1 | ![]() |
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 (1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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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现任 | 2019年10月10日 | 萨尔瓦多·巴尔德斯·梅萨 (Salvador Valdés Mesa) |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古巴颁布新选举法将于今年10月选举新的国家主席. 央视网. 2019-07-14.
- ^ 古巴颁布新选举法. 新华网. 2019-07-14.
- ^ 现任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迪亚斯-卡内尔当选古巴共和国主席. 新华网.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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