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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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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75年5月20日
形式竖条三色旗,中心一颗黄星

喀麥隆國旗採用於1975年5月20日,是一面泛非主义三色旗。自左向右由綠、紅、黃三色竖条組成,中间有一黃五角星,星的尺寸没有明确规定,故有大小所不同,但一定在中央。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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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色方案使用传统的泛非颜色(喀麦隆是第二个采用这些颜色的国家)。中间红色竖条代表喀麦隆法语区与英语区的团结合作,黄五角星被称为“团结之星”。黄色竖条代表太阳,也代表该国北部的稀树草原,而绿色代表喀麦隆南部的森林。[1]

历史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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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旗帜由1957年10月26日的法属喀麦隆46号法规定,只有三色;1960年2月21日的喀麦隆联合共和国新宪法确认。

1961年至1975年的旗帜颜色排列相同,但在绿色竖条左上角添加两颗黄五角星(相对旗上的黄色条带颜色更深),寓意喀麦隆法语区和新并入的英语区在联邦制下团结合作[2]。

1975年喀麦隆政府计划将该国由联邦制改为单一制后,国旗上的五角星由两颗改为一颗,位置也移至正中央。

相似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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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的国旗使用的是在该地区的许多非洲国家都使用的泛非颜色,最显著的是塞内加尔国旗、几内亚国旗和马里国旗的国旗都有类似的设计。[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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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际彩色旗帜书》,克里斯蒂安·福格·佩德森(1971年)
  2. ^ The International Flag Book in Color,Christian Fogd Pedersen,1971年
  3. ^ Flag Similarity Tends to Confuse. The Spokesman-Review. March 4, 1962 [May 24,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