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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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文書是指與国际人权法及保護人权有關的条约及國际文件的總稱,可分為「宣言」及「公約」兩類。「宣言」不具法律約束力,而「公約」是在國際法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書。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 核心国际人权文书(简体中文)
- Human Rights. Major International Instruments. Status as at 30 June 201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
參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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