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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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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3年9月1日批复同意河南省撤销开封地区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原辖县划归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等地级市管辖,实行“市管县”体制。
分類地级行政区
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創建法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1983年
數量293个(2019年)
應用範圍自治区
本级政府地级市人民政府
上級省级行政区
下級县级行政区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所设的一种地级行政区划,因其行政地位与“地区行政公署”相当而得名[1]。地级市可以管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也可以代管县级市[2]。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级市与《宪法》规定的“较大的市[註 1]或“设区的市[註 2]能够基本对应,且均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9]

地级市主要是由经济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升级而成;或者是撤销地区行政公署后,将其范围内的中心城市升格而来(后者俗称“撤地设市”)[10]。截至2025年,全国共设有地级市293个,其中“设区的市”289个、地级“不设区的市”4个[6]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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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和农村的人民公社化,密切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关系,促进工农业的相互支援,便利劳动力的调配,决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

省轄市管县体制最早源于1950年代早期,1951年浙江省将原省直辖的杭县划归省辖市杭州市管辖;1954年直辖市旅大市改制为辽宁省辖市后,继续管辖金县长海县。1958年,河北省撤销“天津地区”,将武清静海等12个县划归省辖天津市领导。

1954年颁行的《宪法》中有“直辖市较大的市分为”的行政区划条文,1959年9月17日,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从法律层面对市管县体制作出了规定,直接推动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4]。1960年,全国已有52个市领导243个县,约占全国县建制总数的八分之一。这次市管县体制产生的契机是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缺乏客观的经济文化基础,随之很快降温。1961年以后随着经济调整和整顿的开始,大量市管县恢复原有体制,河北省恢复了全部专区专员公署。至1966年,全国管辖县的市降至25个,管辖的县数量不到1960年的三分之一,至此市管县体制经历了第一次大起大落。直到此时,省辖市的辖区范围内,仍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且多为省会城市或重要工业城市。

1978年颁行的《宪法》中的行政区划条文变更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1979年国务院财经委员会派一批专家调研四川省产业结构问题,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所长刘明夫明确提出了“中心城市”的概念。

1982年,中共中央中发〔82〕51号文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首先在江苏试点,1983年起在全国试行。随后中央又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并把此作为1983年地方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至此市管县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且在国家的行政区划序列里,正式将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自1983年起,“地级市”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省辖市之称[11]

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截至2019年1月,地级市数量稳定下来,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仅有7个地区、3个,地级市达到293个,占88%[12][13][14]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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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生途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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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产生的途径来说,1983年以后,地级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直接继承自原来的省辖市,或者划入几个新的县。
  • 地市合并”:即将原地区一级的省辖市与驻在该市的地区行政公署(以下简称“地区行署”)合并。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将驻在该市的地区行署撤消,其所属各县全部划归所并入的省辖地级市[註 3]
  • “撤地设市”(也称“地改市”):即将原地区(盟)行署直接改设为地级市[註 4]
  • “撤县设市”(也称“县升地”):即将原县级市(或类似县级单位)升格为地级市[註 5]
  • “撤镇设市”:即将行政建制镇直接升格为地级市[註 6]

按辖县情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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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分为以下4种情况:

  • 既设市辖区,又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以下合简称“旗县”),也代管县级市的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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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分布示意图(图中标粉红色的为地级市)

省级行政区 个数 地级市(列表)
河北省 11 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
山西省 11 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
内蒙古自治区 9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
辽宁省 14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吉林省 8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黑龙江省 1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
江苏省 13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浙江省 11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安徽省 16 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 9 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江西省 11 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
山东省 16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河南省 17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
湖北省 12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
湖南省 13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
广东省 21 广州市韶关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海南省 4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四川省 18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
贵州省 6 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
云南省 8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
西藏自治区 6 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
陕西省 10 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
甘肃省 12 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
青海省 2 西宁市海东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5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
注:臺灣省台澎地区自1945年,福建省的金门马祖自1912年由中华民国政府统治至今。台湾省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海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政府公务船交替控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自然资规〔2023〕2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台湾省在地图上应当按省级行政单位表示。台北市作为省级行政中心表示(图例中注省级行政中心)。台湾省的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按照地级行政中心表示。”相关背景请参阅臺灣問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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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规,“较大的市”依法可以设置市辖区[3]自治县[4][5]。2015年《立法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废止了原有的“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本法所称较大的市”两个概念。因此,目前地级市与“较大的市”含义基本相同,详见“较大的市”条目。
  2. ^ 截至2025年,另有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儋州市不设区的地级市[6]。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全国人大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授权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2020年4月18日区划调整后已成为设区的市)比照适用《立法法》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7]。2023年,全国人大通过《决定》,授权海南省儋州市比照适用《立法法》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8]。因此,截至2025年,全部293个地级市[6]均具有地方立法权。
  3. ^ 例如: 但也有例外,如1994年湖北省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为荆沙市(后改名荆州市)时,则以沙市市为主体,但因沙市市没有下属縣(直筒子市),且荆州地区并不驻在沙市,而是驻在当时属于江陵县境内的荆州城,所以各取一字更名為荊沙市。
  4. ^ 例如:湖南省的益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均由同名地区行署改制而来,永州市则由零陵地区改制。
    但少数情况下,地级市的驻地和原地区行署不同。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由原驻南宁市区的南宁地区改制而来,同时驻地迁至崇左。浙江省台州市由同名地区改为地级市时,驻地同时由临海迁至椒江
  5. ^ 例如:如河南的三门峡市漯河市,湖南的大庸市(今张家界市),广东的中山市东莞市等,设地级市前均为县级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中卫市,设地级市前为县建制。海南省的儋州市,设地级市前为省直管县。这些县级行政区,并不是地区行署所在地。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在西南中沙办事处的基础上设立地级市三沙市,市人民政府驻地在西沙的永兴岛。(後設立西沙區)这是全国唯一一个由办事处升为地级市的案例。
  6. ^ 例如:广东省的汕尾市,设市前当地最高的地方政府为汕尾镇,隶属海丰县,汕尾市(地级)设立后,则反过来管辖海丰县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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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沈孟璎. 新中国60年新词新语词典. 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806825181 (中文(简体)). 
  2. ^ 巢峰主编. 小辞海.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32642564 (中文(简体)).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基文库 (中文). 
  4. ^ 4.0 4.1 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 维基文库 (中文).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和农村的人民公社化,密切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关系,促进工农业的相互支援,便利劳动力的调配,决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 
  5. ^ 光明日报. 温州等地申请 被批准成为“较大的市”. 西藏商报 (拉萨). 2013-04-05: 05版 (中文(简体)). 
  6. ^ 6.0 6.1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北京. [2025-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8) (中文(简体)). 
  7.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维基文库 (中文). 
  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维基文库 (中文). 
  9. ^ 施雨岑; 崔清新. 将地方立法权扩至全国282个设区的市. 重庆日报 (重庆). 2014-08-26: 15版 (中文(简体)). 
  10. ^ 肖蔚云等.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中文(简体)). 
  11. ^ 财政部:2012年将实行财政"省管县". [2009-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7-14). 
  12. ^ 国务院批复同意吐鲁番撤地设市. 央视. 2015-04-12 [2016-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9). 
  13. ^ 2010年全国政区统计. 行政区划网. 2011-06-02 [2011-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21).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2004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2011-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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