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路易·德·塞孔达 ,拉布雷德 与孟德斯鸠 男爵(法語: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 ,法语: [mɔ̃tɛskjø] ,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是法国 启蒙時期 思想家 、律師 ,也是西方国家 学说和法学 理论的奠基人。
1689年1月18日出生於法國波爾多 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 的貴族家庭。1716年襲男爵封號,曾任律師、波爾多法院 庭長。他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 晚年朝政混亂的衰敗現象,路易十五 即位,由母后攝政,法國社會動盪依舊,孟德斯鳩記錄其見聞,積稿十年,於1721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 》。1728年旅訪奧、匈、意、德、荷、英等國作學術旅行,實地考察其社會政治制度、民風民俗、人文地理、科學技術,並積累大量日記、筆記,成為日後《論法的精神 》的基礎資料。[1] 返國後專門從事著述,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 院士、法國科學院 院士、英國皇家學會 院士、柏林皇家科學院 院士。1748年以27年的光陰出版《论法的精神 》[a] ,全面分析了三權分立 的原則。伏爾泰 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1755年2月10日病逝於巴黎 。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 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 」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各種基本的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方法是「三權分立 」,即立法權 、行政權 和司法權 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於1787年的《美國憲法 》、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 》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 》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比較不支持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國王 、教會 和貴族 。
他以专制政体 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 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 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針見血地总結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2]
《波斯人信札 》(Lettres Persanes ,1721年)
《罗马盛衰原因论 》(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 ,1734年)
《論法的精神 》(De l'esprit des lois ,1748年)
参考文献 [ 编辑 ]
外部链接 [ 编辑 ]
重要事件
1788年 1789年 1790年 1791年 1792年 1793年 1794年 1795年 1797年 1798年 1799年
革命戰爭
軍事將領
其他派系人物
著名思想家 革命產物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
法国 日内瓦 德意志 希腊 爱尔兰 意大利 尼德兰 波兰 葡萄牙 俄罗斯 西班牙 英国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