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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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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主要领导
厅长吴 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兼;副省级)
常务副厅长徐海宁(正厅级)
副厅长
4
吴琦东(兼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正厅级)张天喜陈加先李云峰
纪检监察组组长万新春
政治部主任陆 春(女)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组织上级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
行政级别正地厅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000010065393W在维基数据编辑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
對外官網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领导、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公安保卫工作,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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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树华, 王岱, 冯树梁主编. 犯罪学大辞书.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