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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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编辑]
早年為富平县(今陕西富平县)主簿。开元初年京兆尹源乾曜推薦他擔任监察御史。出京为魏州刺史。开元十四年(726年)劾奏张说“引术士王庆则夜祠祷解,其亲吏市权招贿”等罪状。次年二月,兩人彼此攻擊,帝令张说致仕。开元十六年(728年),担任鸿胪卿,兼户部侍郎。
宇文融喜结纳朋党,性急切多言。开元十七年(729年)六月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荐宋璟为右丞相、裴耀卿为户部侍郎。至九月僅百日即因牵涉殿中侍御史李宙劾信安王李祎案,罢为汝州刺史,不久玄宗思宇文融之功,便責怪宰相裴光庭“朕既贬之矣,今国用不足,将若之何?卿等何以佐朕?”[1]。司农少卿蒋岑举劾奏宇文融在汴州时贪污巨万,流放崖州(在今海南省三亚),卒于途中。赠台州刺史。
四子:宇文寬;宇文寧;宇文審,字審,永州刺史;宇文宣。宇文審之子为刑部郎中宇文炫。
注釋[编辑]
- ^ 《资治通鉴》213卷开元十七年十月条
參考書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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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宇文融传 |
- 《新唐书·宇文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