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湾
廣州灣 | |||||
Kouang-Tchéou-Wan | |||||
法屬印度支那的構成國 法國的租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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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灣在法屬印度支那的位置 | |||||
首都 | 白瓦特城 | ||||
常用語言 | |||||
政体 | 租借地 | ||||
總督 | 法屬印度支那總督 | ||||
歷史時期 | 新帝國主義 | ||||
- 《廣州灣租界條約》簽訂 | 1898年4月10日 | ||||
- 中法交接廣州灣儀式 | 1945年10月19日 | ||||
面積 | |||||
- 1899年 | 1,300 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11年估計 | 189,000 | ||||
- 1935估計 | 209,000 | ||||
貨幣 | 法屬印度支那元 |

歐洲租界(廣州灣、澳門及香港)於中國兩廣地域之位置,約1900年
广州湾(法语:Kouang-Tchéou-Wan)是位于中國廣東雷州半島東北的地區,今屬湛江市。廣州灣在1899年11月由于法國与清政府签订的《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成为租借地,直到1943年被日本佔領並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法國歸還中國。廣州灣租借地是歷史上法國在中國的最大的殖民地或租借地,總面積1300平方公里,比香港新界還要大一點點,範圍約等於今湛江市城区。
廣州灣的首府就是港口城市湛江(法國曾將其更名為白瓦特城Fort Bayard),位於麻斜河(Maxie)河口中心。至今湛江仍是香港與印度支那之間最好的天然海港。法國統治時,白瓦特城有一小隊法軍駐屯,直屬於河內管轄。[1]
“广州湾”此名称形成于明清时期,据考证因南三岛有“广州湾”村坊而得名。
歷史[编辑]
1899年11月法国与清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麻斜海湾(今湛江港)划为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派专员(Commissaire)就任,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法国北圻統使节制,为当时法属印支六使之一(余五者分别为北圻统使、中圻钦使、南圻统督、高棉欽使和哀牢欽使)。
1943年2月,为日军所占,曾建立短暂日伪政权。1945年,日本二戰投降后,由于中法交涉,10月19日中华民国政府收回。1946年1月以广州湾范围划设市治,定名湛江市。
建筑[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香港今昔:被遺忘的海岸廣州灣,南早中文網 2014-03-12。
外部連結[编辑]
- 世界飛地領土研究会(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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