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元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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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元辰起贞,晚顽菴,別署兩曉山樵,学者称其为汉晓先生浙江鄞县(今屬寧波市)人,明朝末年清朝初年学者、抗清志士。

生平[编辑]

庄元辰為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被授予南京太常博士的官职,八年不曾遷官。弘光時,曾任刑部主事,乞假歸鄉。南京被清军攻破后,迎鲁王朱以海于天台(今浙江台州),授吏科给事中。

被擢升为太常寺,兼吏科如故。经常以时事进谏,但大多都没有被采用。清军进入浙江,奔走于深山野林中,朝夕以泪洗面。因背上发疽,不得治而病逝。[1]

著作[编辑]

  • 《因園集》
  • 《山樵編》
  • 《信水亭吟》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500》,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编辑]

  1. ^ 《明史·列傳二百八十七·遺逸一》:莊元辰,字起貞,晚字頑菴,鄞人,學者稱漢曉先生。賦性嚴凝,不隨人唯阿。崇禎丁丑進士,授南京太常博士。甲申之變,一日七至中樞史可法之門,促以勤王,福王立,議推科臣,總憲劉宗周、掌科章正宸皆舉元辰為首,而馬士英密遣私人致意曰:「博士曷不持門下刺上謁相公?掌科必無他屬。」峻拒之。中旨僅授刑部主事。已而阮大鋮欲興同文之獄,元辰曰:「禍將烈矣!」遽行,未幾而留都亡。……未幾,大兵東下,乃狂走深山中,朝夕野哭。元辰故美鬚眉,顧盼落落,至是失其面目,巾服似頭陀,一日數徙,莫知所止,山中人亦不復識。忽有老婦呼其小字曰:「子非念四郎邪?」因嘆曰:「吾晦跡未深,奈何?」順治四年,疽發背,戒勿藥,曰:「吾死已晚,然及今死猶可。」遂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