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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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殿臣心水,號天石,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1],以行人擢試御史,疏言计臣當擇人如劉晏為度支,軍興不乏而未至病民,不然因賊设兵,因兵增饷,賊未及剿而民且揭竿應之矣。又请復驿遞,驿遞者流賊所從起之由也。初舉禮部時,出黄道周門下,道周得罪,賦诗有「如公真不欺明主,在帝何曾杀諫官」之句,當軸頗側目,出提督南京學政。左遷山東僉事,以親老乞歸。國變後奉父避亂入山,為海師縛去,索萬金,以友人周容救免,久之,悒悒成疾卒,喜讀白、蘇二公诗,颜其閣曰「香眉」[2]

引用[编辑]

  1.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徐殿臣,曾祖诗,巡按御史、甲戌;祖根,庠生、儒官;父承烈,见任永定知县、壬子。天石,易二房,癸丑年四月初六日生,宁波府鄞县籍钱塘人,庚午乡试,会一百九名,二甲七十二名,吏部观政,乙亥授行人。
  2. ^ 《鄞縣志》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