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縣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恆春縣 | |
閩南語名稱? | |
---|---|
全漢 | 恆春縣 |
全羅 | Hêng-chhun-koān |
![]() |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臺灣海防欽差大臣沈葆楨奏為履勘琅𤩝情勢擬即築城設官以鎮民番而消窺伺事 |
恆春縣(1875年-1895年),臺灣清治時期縣名。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拆分鳳山縣率芒溪以南之地置恆春縣,治今臺灣屏東縣東南恆春鎮,屬臺灣府。光緒十三年(1887年)改屬臺南府,同年恆春知縣周有基將紅頭嶼(蘭嶼)併入清帝國版圖,隸屬恒春縣[1]。1893年時人口約兩萬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隨馬關條約簽訂,清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南府改稱臺南縣,恆春縣改稱恆春支廳,其下四鄉廢除,支廳直轄13里。
恆春轄區主要範圍為今屏東縣枋寮鄉以南之恆春半島(枋山鄉、車城鄉、恆春鎮、滿州鄉、牡丹鄉、獅子鄉)及臺東縣蘭嶼鄉。
行政區劃[编辑]
恆春縣共分為東南西北共四鄉,四鄉再下分為十三里,其中位在西南的宣化、德和、仁壽、興文、善餘、嘉禾六里為漢人所居住,東邊的安定、長樂、治平、泰慶四里則是原住民所居住,東西之間的咸昌、至厚、永靖三里則是漢人與原住民混居的地區[2]:41。里之下又有各個莊與社,「莊」指的是漢人(閩南民系、客家民系為主)的聚落,其中客家人的聚落又會稱為「客莊」,至於「社」則是原住民的聚落[2]:41。
- 東鄉:安定里、長樂里、治平里
- 西鄉:德和里、興文里、善餘里、仁壽里
- 南鄉:至厚里、永靖里、宣化里
- 北鄉:咸昌里、泰慶里、嘉禾里[2]:114
相關條目[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