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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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市长 支光南
副市长(7) 庄湃澍、蔡淡群、梁瑞国、刘鹏、罗毅、李晋龙、许剑芒(女)
秘书长 江少明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组织上级机构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地级市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揭阳市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揭阳市人民政府党组
联络方式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际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
對外官網 www.jieyang.gov.cn
影像资料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简称揭阳市政府揭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揭阳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职权[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8.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10.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编辑]

揭阳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2]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揭阳市教育局
  •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揭阳市公安局
  • 揭阳市民政局
  • 揭阳市司法局
  • 揭阳市财政局
  •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 揭阳市水利局
  •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 揭阳市商务局
  •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 揭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 揭阳市审计局
  • 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揭阳市统计局
  •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 揭阳市金融工作局
  •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揭阳市信访局
  • 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揭阳市林业局
  •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历任领导[编辑]

办公地点[编辑]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

参考文献[编辑]

  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2. ^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