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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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治(约1620年代—1673年12月28日),字平寰正黃旗汉姓包衣出身[1]:41,后属汉军正黄旗人,籍奉天抚顺(自署籍三韓)。清朝官員。历官大理寺卿、江苏巡抚(顺治朝)、雲南巡撫(康熙朝)。雍正七年,入祀昭忠祠。

生平[编辑]

顺治元年(1644)拔貢,三年由贡生考选知县。四年(1647),补授顺天府固安知縣,在任上“兴文养士,革弊甦民”,入固安县名宦祠(载《固安县志》,康熙53年(1714)刻本);八年(1651)任河南大名府开州(今濮阳市)知州,有政声(据1806年《开州志:职官》);十一年,直隶顺天府霸州知州(载《霸县志》);直隶順德府(今河北邢台)知府;十三年,山東按察使司副使、直隶霸昌道(驻昌平州);十五年,大理寺少卿;十六年(1659年),擢至大理寺卿,同年转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特旨陞補江蘇巡撫。

顺治九年(1652)壬辰在河南开州(今濮阳)知州任上时,与關西楊果、三秦高光龍謁濮陽子路墓祠,“見祠宇荒涼,滿目淒然,有感於懷,隨唱和三律”,其中朱国治的诗歌写道:“先賢祠宇半凋零,兵火曾為幾度經。斷篆常照荒徑月,忠梁時墜曉天星。雨淋穴塚隱狐兔,風過巢林危鶴䴇。道義爭傳千古重,陰雲五月颼颼泠”。次年,与伯父、仲弟國弼再祀先賢,勒石以志之。刻石原鑲嵌在濮陽子路墓祠舊享殿内壁,现存濮陽子路博物館(载《濮陽碑刻墓誌》,2003)。顺治九年(1652),重修开州知州署内署,建披云阁(载沈樂善《开州志》,1806)。顺治十年,在直隶順德府(今河北邢台市)知府任上,重建國士書院(旧称龍岡書院)(载《幾輔通志:書院志》)。

顺治十七年(1660)正月至康熙元年(1662)正月出任江蘇巡撫(驻苏州)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十七年春,弹劾布政使陳培正庸劣累民,罷之(载《欽定八旗通志》卷194);同年,疏言“臣謂以守寓戰。凡海邊江口、多設烽堠炮台,使郑成功军勢困援絕眾心必變。乘間攻之”。十八年(1661),疏言海防緊要,“請將蘇州海防同知、移駐常熟縣。松江海防同知、移駐上海縣。各令其督修沿海橋梁、馬路墪堡、協催兵餉、嚴行保甲之法、稽查出洋船只”(据《清實錄順治朝實錄》);题设江苏布政使司暂驻苏松道署,后购苏州王氏宅作为署府(据《江南通志》,1737;王氏宅系原明大学士王鏊故居“怡老园”;康熙十五年镶黄旗汉军丁思孔、雍正七年镶黄旗满洲高斌、乾隆五年内务府正黄旗汉军安宁 (官员)均曾任江苏布政使,载《苏州府志》);又疏言“蘇、松、常、鎮四府屬、並溧陽縣,未完錢糧文武紳衿共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七名,應照例議處。……得旨:紳衿抗糧,……該部照定例嚴加議處”(据《清實錄康熙朝實錄》)。据民间史记,在江苏巡抚任上,搜刮無度,人稱“朱白地”,凡紳衿有欠糧者,無論多寡,皆以抗糧為名絀籍或逮捕,史稱江南奏銷案;順治十八年(1661年),又在哭廟案中,羅織罪名殺害金聖歎等人[2]。康熙元年(1662)正月,“丁父憂,不候代歸,部議擅離職守,革職”(据《欽定八旗通志》卷194),正红旗汉军韩世琦(曾祖父明大学士韩爌)继任江苏巡抚。

康熙十年(1671)五月,补授雲南巡撫,代管云贵总督事务。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一月廿一·丙戌(1673年12月28日),三藩之乱时,因拒绝吳三桂的邀叛,被吴三桂杀死[3]。康熙二十年,雲南平,朱國治櫬及家屬由大將軍貝子彰泰(又章泰)等护送回京(载《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卷194)。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諭曰:“朱國治當逆賊吳三桂反叛之初,抗不從逆,遂被殺害,捐軀殉難,深為可憫,其從優議恤”。康熙二十二年(1683),敕赠户部右侍郎,赐祭葬(载《康熙朝實錄》卷101)。三藩之亂平定後,清廷將朱國治列入“忠義”死難臣子之列(载《八旗通志初集:八旗祀典》卷55,1739),入祀功臣庙(载《欽定八旗通志:八旗祀典二》卷82),蔭一子、入国子監讀書[4]。雍正七年(1729),入祀昭忠祠。同年,雍正帝特令“查其子孙,出包衣,归于正黄旗”(据《钦定八旗通志:忠义传二十二汉军八旗》卷230)[1]:41。《钦定八旗通志》中被列入“忠義傳”中。生平载《八旗通志初集》卷195、《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卷194、《钦定八旗通志:忠义传二十二》卷230、《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五》、《满洲名臣传》(清国子监刊本)。

康熙五十六年(1717)八月初一日,儿佐领朱纶、孙壮达朱永镇(满语“壮达”汉译“护军校”,后任圆明园护军参领)立朱国治墓碑于今北京石景山区模式口村。现今墓未知,墓碑已无存;满汉文《朱國治御祭碑》(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拓片、正书《朱國治墓碑》(刻于康熙56年(1717)8月1日)拓片均存北京国家图书馆;《朱國治御祭文》,载现代版《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编》v. 101。

家庭[编辑]

  • 父朱哈拉不拉(c.1600s-?),世居辽东抚顺,国初入正黄旗包衣籍(载《八旗通志初集》),从龙入关。有一胞兄。
  • 胞弟国弼(c.1630s-?)。
  • 子朱纶(c.1660s-?),正黄旗佐领。
  • 孙朱永镇(c.1690s-?),护军校(满语“壮达”)、圆明园正黄旗护军参领(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创建于雍正二年(1724),又见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總統大臣)。
  • 曾孙女朱氏(c.1720s-?),嫁正蓝旗汉军、同知胡氏安保(c.1720s-?;父二等侍卫胡照(c.1700s-?),母高佳氏系镶黄旗满洲、文华殿大学士文端公高晉胞姊,祖父头等侍卫、副都统永庆),即道光三十年庚戌(1850)进士吉惠的曾祖母。

影視形象[编辑]

電視劇[编辑]

演員 年份 作品
刘毓滨 2001年 康熙王朝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张玉兴. 《包衣汉姓与汉军简论——八旗制度兴衰的一个历史见证》.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大学). 2003, (2003年第4期): 37—45. ISSN 1002-3291. 
  2. ^ 清朝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抚臣朱国治既以钱粮兴大狱,又杀吴郡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入骨,适以丁忧罢。故事:隶旗下者例不丁忧,守丧二十七日,即出视事。公守丧毕,具疏请进止,朝议许其终制,另推新抚韩公世琦。尚未莅位,朱恐吴人为变,仓猝离位,轻舟遁去,吴中为幸。朝议以大臣擅离汛地,拟降五级,而严旨切责,革职为民。后于康熙十一二年复抚滇中,值吴三桂变,提去开膛枭示。”
  3. ^ 清史稿/卷474
  4. ^ 清史稿》(卷488):朱國治,漢軍正黃旗人。順治四年,由貢生授固安知縣,屢擢至大理寺卿。十六年,外簡江寧)撫。時鄭成功盤踞外洋,出沒江南濱海州縣,國治疏言:「欲破狡謀,先度形勢。賊眾負險,我師遠涉風濤,其勞逸不同。賊眾熟識海道,我師弓馬便捷,其素習不同;水師舟楫,較之賊船大小懸殊,其攻取不同。臣謂宜以守寓戰,凡海邊江口,多設墩臺,待賊勢困援絕,乘間攻之,自能擒渠獻馘。」下所司議行。又以蘇、松、常、鎮四府錢糧抗欠者多,分別造冊,紳士一萬三千五百餘人,衙役二百四十人,請敕部察議。部議現任官降二級調用,衿士褫革,衙役照贓治罪有差。以是頗有刻覈名。康熙十年,補雲南巡撫。時吳三桂謀叛久矣,十二年,詭請移藩錦州,并期以十一月二十四日啟行。國治方請增設驛堡,協撥夫馬待之,三桂遽踞關隘起事。先期三日,邀國治及按察使李興元、雲南知府高顯辰、同知劉崑,脅之從逆,皆不屈。國治罵賊尤烈,即時遇害。先後殉難者,雲貴總督甘文焜,廣西巡撫馬雄鎮、傅弘烈及李興元,均自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