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汝蘭

大明戶部員外郎
籍貫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匠籍
字號 字秀夫
出生 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白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

李汝蘭(1515年—?),字秀夫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陝西鄉試第二十五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進士[1][2]。官至戶部員外郎[3]

著作[编辑]

《覆瓿集》十巻、《中南乐府》二巻。

家族[编辑]

曾祖李約;祖父李梅;父李遇春。母王氏;繼母馮氏。具庆下。兄汝芝。弟汝蕙、汝萱[4]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陳大經、楊生芝、黄家鼎《咸寧縣志·卷五》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