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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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春(16世紀—17世紀),幼白,别瑶圃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民籍[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2]

生平[编辑]

李白春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的舉人[3],次年(1616年)聯捷進士,獲授錢塘知縣,得同鄉顧秉謙引薦入朝,擔任吏部文選主事員外郎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吏部題陸文選司員外李白春為稽勛司郎中。得旨:李白春作令貪婪不得,考選倒身門戶,求周宗建蔣允儀、山人姜大綬薦,投趙南星門下,厚賂钻營,陪推吏部。及夏嘉遇罪斥,白春遂傳衣缽,納賄招權,丑聲載道,久屬漏綱,豈容復濫正郎,著削了籍為民,仍追奪誥命。

後來李白春得起用為浙江嘉湖副使弘光帝繼位後遷任光祿寺南京失陷,他為守衛崑山城在真義起兵,抵擋蘇州的清兵。之後他因戰敗前往紹興,超擢為戶部尚書,推薦董守諭司餉稱得人。次年(1646年)他調官吏部尚書,紹興淪陷後歸里,杜門不出,九十二歲去世[2]

引用[编辑]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李白春,字幼白,崑山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錢塘知縣,歷文選主事、員外郎。初鄉人顧秉謙引入銓,以無貨報,削籍。久之,起嘉湖副使。安宗立,遷光祿丞。南京亡,崑山城守,起兵真義,扼蘇州清兵。戰敗至紹興,超擢戶部尚書。薦董守諭司餉,時稱得人。明年,調吏部。紹興亡,歸里杜門,卒年九十二。
  3. ^ 道光《崑新兩縣志·卷十六·選舉表二》:萬厯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李白春 見進士

參考文獻[编辑]

  • 《江南通志》
  • 《蘇州府志》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
  • 道光《崑新兩縣志》·卷十六·選舉表二
官衔
前任:
鄒忠胤
明朝錢塘縣知縣
1616年-1622年
繼任:
沈匡濟
前任:
張有譽
(弘光朝廷)
南明戶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5年-1646年
繼任:
王夢錫
前任:
章正宸
南明吏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6年
繼任:
余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