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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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穩

大明浙江按察司佥事
籍貫 南直隶徐州碭山縣民籍
出生 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一月十一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齊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李穩(1479年—?年),字邦泰,號松風,直隶徐州碭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詩經》,行五,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應天府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2]。初授浙江仁和县知县,七年五月选授山西道御史,九年巡按山西,十年冬十月因打死太原人刘澄及庠生连瑀等人,被告到京城,锦衣卫捉拿至京讯问,吕柟等人疏救,被革职为民[3]。嘉靖初,诏起浙江按察司佥事,不久乞终养归,未几吏部以贤能起用,竟不起,终于家,乡人钦佩其行为,立木坊旌表[4]

家族[编辑]

曾祖李範。祖父李顯道。父存仁,训导。前母楚氏;母黄氏。慈侍下,兄李真、李奉、李清、李秀[5]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 :正德十年冬十月己卯,黜监察御史李稳为民。稳巡按山西,太厚人刘澄者投镇守门下,与诸猾胥怙势害民,为各州县代纳盐钞,而厚索其价分之。稳收澄等四人栲讯以死,襄垣县庠生连瑀等与捕盗县丞构讼,稳恶瑀等党恶,笞之而死者又四人。澄子珤宁化王府仪宾也,使人击登闻鼓诉冤,瑀家亦赴诉。诏以人命至重,遣刑部郎中徐珙及锦衣卫官往按之。珙等还奏其状,法司请俟稳回京日逮问,诏锦衣卫官校执至京鞠治,黜为民。
  4. ^ 《碭山縣志·卷之十·人物志》:李稳,字邦泰,号松风。少贫,攻苦力学,昼夜不倦。宏治甲子举于乡,正德庚午成进士,任仁和县令,锄强扶弱,吏民怀畏。擢山西监察御史,卓有风裁,弹劾不避权要。时有守皇庄者国戚也,为虐于乡,民其苦之。里中有一井,民赖以食,井在守庄者居,守庄者禁男子不得汲,汲须妇人,一时少艾者多被污。公廉得其状,欲擒之。适有告守庄者佔民田,且无辜杖杀人事,邦泰乃密遣人以计致之,及至骄甚,公厉声曰:吾监察使将为朝延尽此职,肯枉法乎?即出所告事诘问,其人愕然不能对,公乃立毙之,始上疏请罪,朝廷闻之,怒下公于理,士民号泣不能舍。公慨然曰:害已除,吾死无憾也。吕柟等疏救乃免,归里后家益贫,住一草庵,颜曰松风,歌啸其中,若忘其为御史者。嘉靖初,诏起浙江按察司佥事,声望屹然。寻乞终养归,未几铨部以贤能用,竟不起,终于家,乡人高其行为,立木坊以表之。明末流贼起过公墓,相戒无坏李公坟,坊得无恙。江南通志參家状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