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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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氏(?—?),字少君西漢鮑宣之妻。[1][2]

生平[编辑]

共挽鹿車[编辑]

鮑宣曾隨桓少君的父親學習,桓少君的父親為他的刻苦而驚奇,因此把女兒嫁給了他。桓少君出嫁時嫁妝非常豐厚,鮑宣感到不悅,對妻子說:「少君妳生在富貴人家,習慣穿著漂亮的衣服,但我貧窮低賤,怎敢擔當大禮。」桓少君說:「我父親因為你修養德行,持守儉約的生活,所以讓我嫁給你,既然嫁給了你,一切照你的吩咐就是。」鮑宣笑著說:「你能夠這樣,就已經符合我的志向了。」於是少君退回了那些服裝首飾,改穿平民的短衣,與鮑宣一起拉著小車回家鄉。拜見婆婆後,提著水甕出去打水,修行為婦之道,鄉里的人對她十分讚賞。[3]

鮑永休妻[编辑]

桓少君與鮑宣的兒子鮑永,中興初年時曾任魯郡太守。鮑永為人至孝,一次他的妻子當著桓少君的面叱喝小狗,鮑永知道后就立即休妻。[4][5]

桓氏家訓[编辑]

鮑永的兒子鮑昱問桓少君說:「奶奶還記得當年挽小車時的情景嗎?」桓少君回答:「過世的婆婆說過:『存不忘亡,安不忘危。』我怎敢忘記呢!」 [6]

評價[编辑]

  • 呂坤:「少君以富家少女,幡然甘貧婦之行,毀妝露面,汲水挽車。古稱習氣難脫,士君子累歲窮年,不能漸變,而況斯婦乎!少君可謂勇於義矣。」[7]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後漢書·卷84》,出自范晔後漢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東觀漢記

參考資料[编辑]

  1. ^ 《後漢書·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2. ^ 教女遺規》:漢鮑宣妻桓氏,字少君。
  3. ^ 後漢書·列女傳》: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即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着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拜姑禮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4. ^ 孝子傳》:鮑永字君長,上黨人也。永為人至孝。妻以母前叱孔狗,永責非禮,便即遣之。
  5. ^ 東觀漢記·卷十四》:鮑永字君長上黨人也少有志操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
  6. ^ 後漢書·列女傳》:子永,中興初為魯郡太守。永子昱從容問少君曰:「太夫人寧復識挽鹿車時不?」對曰:「先姑有言:『存不忘亡,安不忘危。』吾焉敢忘乎!」永、昱已見前傳。
  7. ^ 教女遺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