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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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具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4年11月29日) |
水上摩托車,又称水上電單車,是一種水上使用的交通工具。是在水上跑的摩托車,又是水上的超級跑車,演進陸上的機車。以喷水推进器作为動力,替代輪胎驅動。屬動力船具,而非無動力水中運動項目。驾驶水上摩托車,需取有相应的駕駛執照。由於外型、操控方式及速度與陸上的電單車相似,因而有這稱呼。
用途[编辑]
- 遊玩
- 救生員以水上電單車前往拯救遇溺人士
各地情況[编辑]
香港[编辑]
- 涉及遊樂船隻、香蕉船及水上電單車的意外個案,也由2008年45宗,2009年降至29宗。[1]
相關法律[编辑]
香港[编辑]
根據《海岸公園條例》第476章和《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在海岸公園內,禁止駕駛水上電單車。[2]根據規定水上電單車無須配備任何滅火器。[3]
相關條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去年海上意外降至29宗-香港政府新聞網[永久失效連結]
- ^ [http://hk.rd.yahoo.com/govsearch/bdresult=mardep_home/SIG=11snndt2h/*http%3A//www.mardep.gov.hk/sc/aboutus/pdf/plvacp15_99c.pdf 時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會議文件第15/99號- 設立海岸公園、海岸保護區和敷設人工魚礁][永久失效連結]
- ^ 海事處工作守則-第IV類別船隻安全標準第V章(防火設備)註1b[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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