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段祺瑞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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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段祺瑞內閣成立於民國6年(1917年)7月17日,結束於同年11月22日。

張勳復辟段祺瑞的討逆軍擊敗之後,段祺瑞重新出任國務總理;而黎元洪大總統則通電不復任大總統,由副總統馮國璋代理大總統職務。

此時西南各省對於段祺瑞已經十分不滿,段祺瑞主張「武力統一」中國,對湖南護法軍政府)和四川(西南軍閥)積極用兵,也乘機擴大皖系的勢力。而馮國璋則主張「和平統一」。兩人對此的分歧越來越大,出現「第二次府院之爭」。

段祺瑞的出兵在川、湘都遭遇失敗,而馮國璋又暗中聯合各地軍閥對抗段祺瑞,直系曹錕李純王占元陳光遠四名督軍在湖南戰事吃緊之時突然通電主和,段祺瑞不得不在10月19日辭去陸軍總長職務,由王士珍繼任;11月22日更是辭去國務總理,由外交總長汪大燮代理。

內閣成員[编辑]

職位 姓名 備注
國務總理 段祺瑞
外交總長 汪大燮
陸軍總長 段祺瑞 兼任
海軍總長 劉冠雄
財政總長 梁啟超
內務總長 湯化龍
教育總長 范源濂
司法總長 林長民
農商總長 張國淦
交通總長 曹汝霖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