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皇后
| 汪皇后 | |
|---|---|
| 明朝郕王妃→明朝皇后 | |
| 姓 | 汪氏 |
| 封號 | 郕王妃→皇后→ 無 →郕王妃→皇后(追復) |
| 出生 | 宣德二年 (1427年) |
| 婚年 | 正統十年(1445年) |
| 婚姻名份 | 元配 |
| 逝世 | 正德元年 1506年(78—79歲) |
| 谥号 | 貞惠安和景皇后(明武宗初諡) 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南明弘光帝改諡) |
| 墓葬 | 北京金山景泰陵 |
| 親屬 | |
| 父親 | 汪瑛 |
| 夫 | 景泰帝朱祁鈺 |
| 夫之父 | 明宣宗朱瞻基 |
| 夫之嫡母 | 恭讓章皇后胡氏 孝恭章皇后孫氏 |
| 夫之母 | 榮思賢妃吳氏 |
| 夫之繼室 | 肅孝皇后杭氏 |
| 夫之側室 | 皇貴妃唐氏 |
| 女 | 固安郡主 景泰帝次女 |
汪皇后(1427年—1506年),順天府人,汪瑛之女。明朝景泰帝朱祁鈺之廢后,固安郡主與景泰帝次女之生母,去世後被明武宗朱厚照賜諡為貞惠安和景皇后,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改諡為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
早期生平
[编辑]宣德二年 (1427年)出生。正統十年二月十三日(1445年3月21日),明英宗朱祁鎮命禮部出榜選郕王妃[1];同年八月二十五日(1445年9月26日),派遣英國公張輔為正使、吏部尚書王直為副使持節,冊封中兵馬指揮汪瑛之女為郕王妃,行納徵禮[2]。
正統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1449年2月19日),汪氏生郕王長女(即固安郡主)。八月十五日(1449年9月1日),發生土木堡之變。明英宗御駕親征北伐瓦剌後退途中,於北直隸宣府鎮土木堡(今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境內)遭遇瓦剌軍襲擊,慘敗被俘。九月初六日,郕王朱祁鈺即位。同年十二月初八日(1449年12月22日),景泰帝派遣太保兼寧陽侯陳懋、武清侯石亨為正使,禮部尚書胡濙、刑部尚書俞士悅為副使持節,冊封汪氏為皇后,皇太子朱見深之生母周氏為貴妃[3]。
景泰二年正月二十四日(1451年2月25日),禮部上奏稱,近來奉汪皇后的懿旨,剃度僧人有三萬人,擔心有軍人或囚犯蒙混混入其中充數,故禮部請求敕令僧錄司將各地申請給予行童度牒者,逐一詳細審查。凡三十歲以上、曾有犯罪記錄者,不予給度;其戒行端正嚴謹、通曉經典法義者,開列名數申報禮部,經覆核考驗後奏請給予度牒;若有詐冒者,依法論罪並勒令還俗。此請獲得景泰帝的批准[4]。同年二月二十六日,錦衣衛指揮使劉源上奏稱,先前內官興安曾經傳奉汪皇后的懿旨,汪皇后表示去年虜寇進犯京師,戰死於彰義門、西直門等處的將士甚多,亦有老人幼童被虜寇殘害,如今遺骨暴露於原野,實在深切觸動吾心,特命錦衣衛差遣官員率領旗校前往拾取遺骨,以廠房遮蓋庇護,每日逐一計數上奏,酌量賞賚相關人員。劉源表示本衛差遣千百戶石真等人率領旗校,連日於各戰場共拾得五千八百餘具遺骨。就此,景泰帝下旨賞賜負責拾骨的官員各銀一兩,旗校減半;而且命僧道建立齋醮,普度超薦,於內官享堂之西安葬遺骨,每年於祭厲之日致祭,由上林苑監掌管[5]。
汪皇后先後生下兩個女兒,沒有生下兒子[6]。景泰三年(1452年),景泰帝欲廢原太子 (明英宗長子朱見深),改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杭妃所生)為太子。汪皇后竭力反對,觸怒景泰帝,因此被廢[6],後立杭妃為皇后。
復號郕王妃
[编辑]景泰八年正月十七日(1457年2月11日),趁景泰帝病重不能臨朝之機,手握重兵的武清侯石亨、副都御史徐有貞等人聯合太監曹吉祥,率死士攻入南宮,擁立明英宗復位。當天凌晨,英宗自東華門進入奉天殿復位,同日黎明時,打開宮門諭令百官,正月二十一日,改元天順,史稱「奪門之變」。明英宗復位之後,沒有立即廢黜景泰帝,導致兩位皇帝同時在位,直到二月初一日,才正式復廢景泰帝為郕王。天順元年二月初六日(1457年3月1日),皇太后吳氏復號宣廟賢妃,皇后汪氏復為郕王妃,懷獻太子朱見濟改稱為懷獻世子,肅孝皇后杭氏及貴妃唐氏俱被革除封號[7]。二月十九日,郕王朱祁鈺去世,其後被賜謚為郕戾王。英宗下令毁掉之前所營建的壽陵,以親王禮將郕戾王安葬於北京金山(即玉泉山景泰陵)。郕王逝世後,英宗讓其後宮嬪妃殉葬。當論及汪氏殉葬與否時,李賢不贊同,以汪氏已廢且幽禁深宮,兩個女兒亦均年幼,不應殉葬。朱見深復立為太子後,知道汪氏當年支持繼續以他為太子,因而對汪氏相當孝敬,亦上言於英宗,令英宗同意汪氏不用殉死[8],从宫中迁至郕王府。汪氏父亲汪瑛先封为都督,于天顺改元之后降为兵马指挥使,然而随亦进为锦衣佥事,终后之世皆无恙。
昔日英宗被俘后,钱皇后在宫日夜为丈夫奔忙忧劳,汪皇后也时常安慰她,慰恤有如妯娌。及至出宫,在钱皇后的照顾下,汪氏得以將所有私產和服侍她的宮女太監都帶出宮中。汪氏在外府斋素事佛。每至岁时令节,孙太后与钱皇后必召汪氏入宫中饮宴,叙家人礼。一天,明英宗想起自己的一件玉玲珑来,问太监刘桓,对曰被汪氏拿去,命内官去拿回来。内官再三索取,汪氏皆对曰“无有”。其左右劝汪氏归还玉玲珑,汪氏称:“是实有之,但景帝虽废,亦尝为天子七年,一腰系,何不可消受,乃迫取耶。且景之天下尚归之上,何有此数片玉。当上索时,吾实怒而投之井矣。”明英宗不快。后又有太监称汪氏出宫时,所携甚多,英宗命人没收她从皇宫带走的全部财物,得银二十万两,他物称是。
明憲宗朱見深即位之後,因昔日汪氏曾保護自己,對其厚禮優待。天順八年正月二十七日(1464年3月4日),襄王朱瞻墡上奏稱,近來聽聞德王朱見潾與重慶公主已遷居於外面府第,而郕王妃尚參住其間,彼此往來朝謁,恐怕有所不便,故請求將汪氏遷至別處居住。明憲宗認為襄王所言甚是,但是郕王妃寡居,其孤女尚未出嫁,當初從西苑遷居外第,乃先帝盛德之舉,如今若然再令其遷徙,則無處可歸,應勿再遷徙[9]。成化五年十一月十九日(1469年12月22日),郕王府固安郡主下嫁儀賓王憲,當時郡主年齡已長,其母妃汪氏不欲與女兒分離,故未奏請讓女兒出嫁[10]。適逢成化五年冬季無雪,內閣大臣向憲宗上奏三件事,其中提及景皇帝之女固安郡主仍居於西苑,已到及笄之年,遂得以出嫁[11]。憲宗命資送悉如制從厚,並且將原先賜予已故尚書蹇義的宅第改賜給郡主[10]。
弘治元年正月二十三日(1488年2月5日),明孝宗朱祐樘准許郕王妃的請求,將二百餘頃楊村河西邊的土地再次給予她,該地在景泰年間屬於皇莊,天順年間賜給郕王府,成化年間改為草場,旋又賞賜給萬喜,最近才歸還給官府[12]。正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1506年12月28日),郕王府妃汪氏薨逝;十二月二十三日,禮部因汪氏薨逝,會同府部大臣以及翰林院儒臣、科道官共同商議,議定如下:「汪妃係景皇帝之配,與在外王妃不同,喪葬之禮宜如皇妃禮從厚。況景皇帝陵寢已定,亦當合葬[13]。」正德二年二月初十日,正式安葬汪氏于北京金山的景泰陵[14];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貞惠安和景皇后」冊寶,明憲宗的孫子明武宗朱厚照派遣儀賓楊淳前往景皇帝陵寢行祭告禮[15]。正德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貞惠安和景皇后大祥,遣儀賓周龯前往陵寢行禮[16]。明朝滅亡之後,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改上諡號,稱汪氏為「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
延伸閱讀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衍生形象
[编辑]電視劇
| 年份 | 劇名 | 演員 | 剧中称谓 |
|---|---|---|---|
| 2014 | 《女醫·明妃傳》 | 金晨 | 安和郡主→郕王妃→皇后→廢后 |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正統十年二月丁巳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二,正統十年八月丙寅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六,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四,正統十四年十二月甲寅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八,景泰二年正月甲子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九,景泰二年二月乙未條。
- ^ 6.0 6.1 《明史·卷一百一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天順元年二月庚子條。
- ^ 清·毛奇龄《胜朝彤史拾遗记》:“会景帝(按,即代宗)晏驾,廷臣议王妃之殉,时杭氏先景帝崩。将及后,李贤曰:“景泰妃虽尝为后,然旋见幽抑,生亦何有恩而死殉之。且遗二女幼,可悯也。”上恻然曰:“卿言是。”而宪宗时为太子,雅知后不欲废,已感后意。因言上,令他妃殉,迁后外王府,而留养二女于宫中。唐氏者,景帝妃,都督唐兴女也。以景泰七年进宫,八年封皇贵妃,宠幸冠后廷。尝乘马随帝游西苑,马惊妃堕,帝乃命中官刘茂,选御厩之最良者,日控习以待。天顺元年二月革封号。郕王死,群臣议殉葬。及妃,妃无言,遂殉之,葬金山。”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天順八年正月庚辰條。
- ^ 10.0 10.1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七十三,成化五年十一月己亥條。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成化十一年三月辛未條。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九,弘治元年正月戊午條。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正德元年十二月丁卯條。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三,正德二年二月甲申條。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二,正德二年十一月丁卯條。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五,正德三年十二月戊寅條。
| 前任: 英宗钱皇后 |
明朝皇后 1449年—1452年 |
繼任: 杭皇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