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王位繼承
外观
泰國王位继承规则以拉瑪六世於1924年11月11日實施的《1924年王位继承法》(1924 Palace Law of Succession)所规定的规则為基礎,和加上1974年的憲法修正案(容許國王的女性后裔繼承王位)、1997年及2007年憲法的王位继承部分修正。現代泰國王位繼承制度牽涉多條分支,包括現任君主及其複數親屬,歷任拉瑪六世、七世、八世、九世、十世的後代皆列入考量。隨著拉瑪十世(瑪哈·哇集拉隆功)於2016年正式即位,王位繼承順序有所調整,相關內容與王室變化、法律修訂需依最新情況持續更新。
继承顺序
[编辑]由於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眾多,这里按照当前君主及其前任君主,和他们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近親」:
拉瑪六世(1880-1925)的後代
[编辑]拉瑪六世的血統已滅絕。
拉瑪七世(1893-1941)的後代
[编辑]拉瑪七世的血統已滅絕。
宋卡親王(1892-1929)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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