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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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道德(?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三阳乡叶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家。[1]在聂案扮演反面角色,并涉嫌诱奸女学员。

生平[编辑]

1985年7月,自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教授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2008年12月被学生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洪道德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九三学社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2]

洪道德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北京市海淀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北京市第九、十届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第十届常委,北京市公安局特约警风监督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并且在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1][2]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