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足馨堂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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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足馨堂火灾,是指2017年2月5日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的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的火灾事故[1][2]

事件经过[编辑]

2017年2月5日,位于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的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火灾[3],该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之后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副省长冯飞等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4]。事后调查足馨堂以虚假方式通过消防审批许可,擅自将汗蒸房恢复功能投入使用,导致经营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5]

參考資料[编辑]

  1. ^ 王俊禄. 浙江天台足浴店火灾共致18人死亡18人受伤. 新华社. 2017-02-06 [2018-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0) (中文(简体)). 
  2. ^ 朱桂平著. 挫折到转折:浙商精神与管理学思考. 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2019.06: 103. ISBN 978-7-5178-3087-0. 
  3. ^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 2017-06-05 [2018-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中文(简体)). 
  4. ^ 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编. 电气火灾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全手册. 北京:团结出版社. 2018.09: 415. ISBN 978-7-5126-6266-7. 
  5. ^ 易兵,蔡升,陈明章主编.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 2017.07: 136. ISBN 978-7-5165-1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