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清和乡原属湖南省桂阳县下辖乡,2012年4月撤销。清和乡与原太和镇成建制合并新设立太和镇。清和乡撤销前行政区划代码431021201;2011年末下辖车田村、烟村、榜山村、长乐村、清和村、溪口村、龙渡村、起岺村、太竹村、当家村、芙蓉村、峰源村共计12行政村[1]

参考资料[编辑]

  1. ^ 2012年桂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参见2012年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3号)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4-10-07.(湘民行发〔2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