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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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

大明
籍貫 浙江寧波府奉化縣
出生 閏三月二十五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鄔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杏(1496年—?),字世文,號鲤湖,浙江寧波府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進士[1][2]。九年十一月选授山西道試監察御史,十三年巡按贵州,十五年巡按山西,十六年五月以事降为广德州判官[3]。历扬州府、南康府同知。

著作[编辑]

《按贵録》、《按晋録》、《寓洞稿》、《入贺稿》、《蟀吟集》、《鲤湖集》。

家族[编辑]

曾祖王璨;祖父王綬;父王訓,母孫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嘉靖十六年五月,降巡按山西御史王杏为广德州判官。杏先巡按贵州,其监生书吏受赃,接管御史杨春芳发其事,下巡抚查勘具实,第遇赦宜宥免。得旨:杏以宪臣,关防不谨,致监生书吏受赇,殊为失职,既遇宥,姑降调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