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泮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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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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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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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山西潞州衛磁州守禦千戶所 | |
出生 | 正月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侯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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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泮(1488年-?),字文淵,山西潞州衛磁州守禦千戶所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河南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1][2]。初授宿松知县,兼領潜山县事,调繁江阴县。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选授陕西道試御史,次年以疾请告还乡,卒于家,祀乡贤祠[3]。
家族[编辑]
曾祖王春;祖父王憲;父王鋀,母秦氏。具庆下。兄洵;瀾;王潺,贡士;濬;紀。弟可學;瀛;河;法;汾[4]。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磁州志》:王泮,字文渊,正德丁丑科进士,授宿松知县,值宸濠之变,冒難赴任。时武宗亲征,軍政旁午,泮兼領潜山县事,設策誅巨盗郭阳等。乘輿駐跸南京,验功行賞,泮不得躬诣行在,以首级赃仗往,所获盗五十余,多为人攘冒,止以一级受银牌纻帛之赉。期年以才堪治繁,调知江阴县,释鹽債民,濬黄河,兴学礼贤,均税清狱,懾豪强,除妖鬼,省浮费,却馈赠,革鹽引银之號为堂食者,民畏之如神明。徵拜陕西道监察御史,抗論時政,侃直不阿,疏请孝养两宫,黜张、桂、方、霍,还李本、馬明衡等,不报。明年以疾请告还,卒于家,祀乡贤祠。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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