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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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時期官員的品級和官職的體系規範,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由紫金大夫蔡鐸正議大夫蔡應瑞、正議大夫程順則等編纂,全書由漢文寫成,效仿中國的官制,確立了九品十八階琉球位階制度。

内容[编辑]

王府官制由以下部分构成。

  • 品級

正一品從九品


  • 采地俸禄
  • 冠帯歌、簪品歌、朝衣歌

冠帶歌

一品王親彩織冠,二品紫帽是勲官;三品為始至七品,共戴黃帽赴朝端;

八九品官並雜職,總是紅帽一樣看;惟有小吏戴綠帽,平民青帽制不刋。

若問腰帶有品級,一品錦帶上金鑾;繡龍黃帶二三品,四品紅帶龍亦蟠;

五品以下雜花帶,青布粧花是吏鞶。欲識中山冠帶制,資品數來自可觀。

簪品歌

侯爵正卿黃金簪,金花銀柱亞卿簪。上京朝貢皇華使,從來莊重賜金簪。

三品以至廕生子,一槩加榮許銀簪。雜職小吏無品級,不敢銀簪揷銅簪。

朝衣歌

一品綠袍爵最高,二品以下皆青袍。須知藍袍總是吏,自古朝衣此三號。

所列職官分上下層,上層為漢音(中國名稱),下層為土語(琉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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