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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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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費爾南多迪諾羅尼亞群島
位於尼泊爾奇特旺国家公园
肯亞馬賽馬拉公園保護區內的斑馬

生態旅遊(英語:Ecotourism),或稱生態觀光,該詞最早出現可追溯至1965年,由學者赫茲特(Claus-Dieter Hetzer)提出對文化教育以及旅遊再省思的一種旅遊型態,發展至今,生態旅遊已成國際保育和永續發展之基礎概念。[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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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學者赫克特(Héctor Ceballos-Lascuráin)提出「生態旅遊」一詞,成為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語彙。其將生態旅遊歸結出三大特點:

  1. 生態旅遊是一種仰賴當地資源的旅遊;
  2. 生態旅遊是一種強調當地資源保育的旅遊;
  3. 生態旅遊是一種維護當地社區概念的旅遊。

最後,學者赫克特將生態旅遊定義為「到相對未受干擾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區域旅行,有特定的研究主題,且體驗或欣賞其中的野生動植物景象,並且關心區內的文化特色」。

國際生態旅遊學會英语The International Ecotourism Society在1991年,為生態旅遊下了一個廣為各界接受的註解:「生態旅遊是一種具有環境責任感的旅遊方式,保育自然環境與延續當地住民福祉為發展生態旅遊的最終目標」。

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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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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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hat is (not) Ecotourism? | Global Ecotourism Network (GEN). www.globalecotourismnetwork.org. [2020-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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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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