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署 (天津)
直隶总督行署,是1870年首任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兼任直隶总督时,在天津原三口通商大臣公署改建的行政机构。1902年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后,迁至天津原海防公所,又称直隶总督新署。
沿革
[编辑]建立
[编辑]1669年,長蘆鹽課察院公署由京師宣武門外遷至天津县城三岔河口北岸[1],1860年改为三口通商大臣公署[2]。1870年,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将原三口通商大臣公署兼用作直隶总督行署[3]。
迁移
[编辑]
1900年,八国联军进占天津,在直隶总督行署内建立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简称都统衙门。1902年清政府向其交涉,要求“交还治理天津事务”。8月,北洋大臣袁世凯来津接收,经多次交涉收回了俄军占领的海防公所。因原直隶总督行署尚被都统衙门占据,故将办公处设在北运河新浮桥东北窑洼原海防公所内,先为直隶总督行署,同年径用此址作为直隶总督新署,天津正式取代保定成为直隶省府[4][5][6]:30。
辛亥革命后
[编辑]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废除总督制,直隶总督衙门改为直隶都督府[7]。
1913年1月,袁世凯通过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现行都督府组织令》改组地方机构,直隶都督府改为直隶行政公署,直隶省民政长由直隶都督冯国璋兼任[8]。1926年6月公署遭火重建。公署后于1928年7月改为河北省政府驻地,1935年6月改为天津市政府驻地[9]。
下设机构
[编辑]1912年,直隶省直属机构沿用清制,设有布政使、提法使、劝业道、巡警道、长芦盐运使、津海道。 1914年5月,直隶公署下设设政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警务处等机构[8]。
湮没
[编辑]
1937年7月29日、30日,侵华日军对天津市实施定点轰炸,市府原建筑损毁殆尽[9][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天津市政府在废墟上新建金钢公园,改建第二医院。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傅崇兰. 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11: 248.
-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通志.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年.
- ^ 来新夏 郭凤岐 李福生 (编). 天津政俗沿革记 卷一 舆地. 天津通志·旧志点校卷 下册.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1-06: 12. ISBN 7-310-01551-7.
- ^ 天津市河北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编). 河北区志.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3: 64.
- ^ 来新夏, 郭凤岐主编 (编). 重修天津府志 卷二十四 舆地(六) 公廨(租界附). 天津通志 旧志点校卷 上卷.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9: 989. ISBN 7-310-01259-3.
- ^ 天津市和平区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和平区政协 (编). 蔡元培与天津.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20-12. ISBN 978-7-201-16603-2.
- ^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北洋政府时期. 河北省志 第2卷 建置志.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 ISBN 7-202-01306-1.
- ^ 8.0 8.1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河北省志 第65卷 人事志.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4: 10.
- ^ 9.0 9.1 冯琳.韩修平.宋昆.孙艳晨. 传统衙署建筑到行政办公建筑的近代转型―以天津直隶总督署为例. 城市 环境 设计. 2022, (138). doi:10.19974/j.cnki.CN21-1508/TU.2022.08.0323.
- ^ 日機轟炸烽火彌天 津市精華損失殆盡. 益世报. 1937-07-30.
| 先前機關: 天津都统衙门 |
天津最高行政机关 (1902年8月15日 至1913年1月) |
後繼機關: 直隶省行政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