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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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或忌諱等(英語:Taboo),是基於文化觀念對某事(通常是針對某種言論或行為)的隱性禁止,認為它對普通人來說過於令人反感或過於神聖。[1][2] 這種禁令幾乎存在於所有社會。[1] 在比較的基礎上,禁忌,例如與食品有關的禁忌似乎根本沒有意義,因為習俗或宗教可能宣布不適合某一群體的事物可能完全被另一個群體接受。
“Taboo”一詞來自玻里尼西亞,意思是“明確識別”(玻里尼西亞語 ta,“標記”,pu,強度副詞,因此tapu,“明確識別”)。 航海家兼探險家詹姆斯·庫克在他的航海日誌中描述了波利尼西亞人的行為,他們使用“tapu”這個詞來表示任何被禁止做、看或觸摸的事情。
禁忌是一個社群基於一套共同認定的社會規則或文化改革的協議,以基本的方式命令或禁止某些行為。禁忌通常被認為是不需且不可懷疑的、嚴格的、無條件的,它們是普遍存在的,它們經常是正常運轉的人類社會的一部分。禁忌作為社會規範仍然不言而喻,或者透過間接主題化(例如反諷)或雄辯的沉默來表示:在這方面,被禁忌所覆蓋的東西被排除在任何合理的辯護和批評之外。正是由於它們的共同認定、隱含的特性,禁忌不同於成文法律領域中帶有正式處罰的明示禁令。[3] 幾乎所有進入人類視野的生物、物體或情況都可以成為禁忌。禁忌可以涉及語言、事物(例如食物禁忌)、行為(例如亂倫禁忌)、衝突話題、植物和動物、資源的使用、個人或社會群體等。
禁忌通常是為了保護人類個體,但它們存在的原因還有很多。許多禁忌都有明顯的生態或醫學背景,包括一些在原始出處被視為與宗教或靈性有關者。禁忌可以幫助更有效地使用資源,但是當僅應用於社群的一個子部分時,它們也可以被用於壓制目的。被特定群體或部落承認為他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的禁忌有助於該群體的團結,幫助該特定群體在他人面前脫穎而出並保持其認同,從而創造一種“歸屬感”。[4]
“禁忌”一詞的含義在社會科學中有所擴展,嚴格禁止與基於道德判斷、宗教信仰或文化規範的神聖或禁止的人類活動或習俗的任何領域有關。[4]
禁忌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不過儘管所有的文化都把殺人、強姦和母子亂倫等給視為禁忌,所有的文化也都有自己的禁忌語(例如髒話)和飲食禁忌,禁忌的實際內容通常是因文化而異的。
如果被禁止的是某些詞彙或物品的話,則稱為禁忌語、禁忌物或禁忌品。有關的行為或詞彙之所以會被禁止,可能是因為:
語言禁忌或禁忌語等(英語:Word taboo、taboo language、language taboo 或 linguistic taboo 等)是語言學中的一個術語,更準確地說是來自民族語言學和社會語言學,表示禁止談論某些話題、領域或過程。 禁令並不總是由成文法決定,但也在很大程度上由慣例或社會價值觀決定。
世界各地禁忌[编辑]
華人地區/漢字文化圈[编辑]
「忌」原指先王的死日。《周禮‧春官‧小史》:「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 鄭玄注引鄭司農曰:「先王死日為忌,名為諱」。今中文仍稱先人死日為「忌日」、「死忌」[6]。
傳統習俗方面[编辑]
- 在喜慶場合說不吉利的話,如:「死」、「鬼」。(用代詞則可,可稱「過世」、「往生者」,或閩、臺稱「好兄弟」。)
- 數字「四」,因其讀音與「死」字相近,被視為不吉利。(參見:四的禁忌)
- 在喪禮場合穿著紅色衣服。
- 用紅字寫別人名字,也表示詛咒別人去死的意思。
- 一般情況下,不把鐘、手帕、毛巾、梨、鞋、傘、草蓆等等作為禮物。
禮儀方面[编辑]
- 直呼尊長、君主等貴人之名諱。(詳見避諱,此外這禁忌亦適用於日本、台灣、朝鮮半島、越南、新馬等漢字文化圈臨近中國的國家)
- 賭博時用手指指對方。(會讓賭博者心煩意燥,容易造成爭執,並在對方輸掉時造成因為被指故帶來霉運而輸掉,故用手指指對方一般被認為會帶來霉運)
- 打麻將時旁觀者質疑玩家「打錯牌」。
- 喫飯時筷子直立插於飯碗中。(形如喪事拜祭死者)(參見:腳尾飯、使用筷子禁忌)
日本[编辑]
在送禮時忌用綠色,因為綠色是日本弔喪的顏色,但隨時代改變,已被認為可以接受。
台灣[编辑]
送禮的禁忌,在戰前、戰後或族群不同,有極大差異。[8]
- 台語的「鐘」和「終」不同音,且在日治時代,「時計(日文的時鐘)」和日文的「登慶」語音相近,有喜慶吉祥之意。戰後,「送鐘」和「送終」在華語同音,才不作為禮物。
- 閩南族群不送傘,但是,送傘在客家族群象徵送「福氣」,且傘有開枝散葉等正面意涵。
印度[编辑]
忌用左手抓取食物(尤其是進餐時),由於印度人認為左手是用來處理骯髒的東西,因此以左手抓取食物是無禮的。
西方世界[编辑]
- 在梯子下經過
- 看黑色的貓
- 接觸有關納粹的事物(尤其在德国这属于犯罪)
- 數字十三,特別是十三號星期五。關於此迷信的另一個起源是來自《聖經》中的最後的晚餐,相傳耶穌遭其門徒之一的加略人猶大出賣而遭逮捕當天即是星期五,而且加略人猶大是當天最後的晚餐中的第13位客人。
宗教因素产生的禁忌[编辑]
除了宗教经典规定的禁忌之外,近代新出现的事物亦会因宗教因素所禁忌。例如,电视被犹太教哈雷迪派、中国部分穆斯林[9]、部分佛教徒所禁忌。
伊斯兰教[编辑]
日常生活中,除了食品、服饰等方面的禁忌。随着瓦哈比派的兴起,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成为伊斯兰国家新的禁忌。瓦哈比派的观点,音乐(除手鼓)、舞蹈等文化娱乐活动皆为禁忌[10]。在中国穆斯林社群中,受泛清真化的影响,居住政府资助建设的住宅、收看电视等亦成为禁忌[9]。
猶太教[编辑]
除了一直以来的犹太教严格的食品规定外。各犹太教派对现代文化、事物有不同的禁忌。犹太教哈雷迪派家中通常无电视、电脑,严格禁止孩子接触網際網路,但并不拒绝现代科技产品与家电,如電話、烤箱、冰箱、微波炉等。
佛教[编辑]
部分佛教人士认为看电视、电影等会影响修行,因此,修行之人不能看电视。[11][12]
参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 ^ 1.0 1.1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Online. "Tabo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Inc., 2012. Retrieved 21 Mar. 2012
- ^ "tabo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erriam-Webster's Online Dictionary, 11th Edition.
- ^ Tabubegriff. Kulturwissenschaftliche Fakultät. Europa-Universität Viadrina Frankfurt (Oder). [2019-09-08] (德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4.0 4.1 Meyer-Rochow, Victor Benno. Food taboos: their origins and purposes. Journal of Ethnobiology and Ethnomedicine. 2009, 5–18: 18. PMC 2711054
. PMID 19563636. doi:10.1186/1746-4269-5-18. This article contains quotations from this source, which is available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2.0 Generic (CC by 2.0) license.
- ^ Vgl. z.B: Matthias Dusini, Thomas Edlinger: In Anführungszeichen – Glanz und Elend der Political Correctness. Suhrkamp, Berlin 2012, ISBN 978-3-518-12645-5. (Rezens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Die Zeit. 8. September 2012)
- ^ 順民情不失警面. [2012-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0).
- ^ 喪禮為何送毛巾 貼心含義報你知. [2019-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 ^ 每日一冷,《續‧臺灣沒說你不知道》,尖端,2018
- ^ 9.0 9.1 作者:未知,编辑:孙亭文. 正确认识“清真”涵义警惕和防范“泛清真化”现象. 中国新闻网,来源:新疆日报. 2017-04-27 [2017-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简体中文).
- ^ 作者:宁二. 谁禁止伊斯兰歌唱?披着伊斯兰外衣的列宁主义. 搜狐网,来源:东方历史评论. 2015-11-20 [2016-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1) (简体中文).
- ^ 藏在深山中的佛学院 禁看电视可用手机. 凤凰网佛教. [2018-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4) (简体中文).
- ^ 修行人为何不能看电视. 学佛网. [2018-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6) (简体中文).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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