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船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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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船政局,又名马尾船政局[註 1],1866年(清同治五年)8月19日由左宗棠在福州马尾设立。9月左宗棠改任陕甘总督,推荐由沈葆桢任總理船政大臣执掌船政局事务。初期委任法国人为监督,并且雇佣法国技师和工头。
福州船政局设有铁厂、马尾造船厂和船政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新式造船厂,也是清朝政府经营的最大的造船厂,为洋务运动中具有代表性的中国近代军事工业。从1866年到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共制造各种船舶约40艘。
1918年初,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海军部在福建船政局马尾造船厂内开办了中国第一个正规的飞机制造厂——海军飞机工程处,从事水上飞机制造,同时监管海军飞潜学校的教学工作。[1]
辛亥革命后的1926年,改称海军马尾造船所。抗日战争时受到严重破坏,生产停顿;战后由国民政府接收。
产品[编辑]
- 平远舰,是福州船政局首次自行设计建造的全钢甲军舰,造价白银524,000两。平远属钢壳巡洋舰,排水量2,150吨,吃水4.4米,航速达10.5节,管带为李和。
- 1919年8月,福州船政局马尾海军飞机制造处制造出中国第一架水上飞机“甲型一号”。
- 在“甲型一号”后马尾海军飞机制造处又造出了双座教练机、海岸巡逻机、鱼雷轰炸机等17架飞机。[2]
注释[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来之不易的中国第一架水上飞机. 中国军网. [202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 ^ 历史书外的真相:旧中国真的一穷二白吗?. [2014-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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