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物法
谷物法(英語:Corn Laws)是一个古老的法律,中世纪就已存在,但1815年以后成为重大政治问题。谷物法於1815年至1846年強制實施的進口關稅,藉以“保護”英國農夫及地主免受來自從生產成本較低廉的外國[哪裡?]所進口的穀物的競爭。要注意的是,在英式英语裡,“corn”這個詞語泛指所有穀物,與美式英语專指玉米的意思有所不同。谷物法管辖范围保护任何需要磨製的穀物,特别是小麦。 谷物法直接影响着英国人的主食价格,工人需要花多大比例的薪水用于吃饭。因此谷物法长期是工业企业家集团激烈对抗的焦点。
根據David Cody教授的说法:
“穀物法是用來保護英國地主之利益;其手段為,當穀物價格下降到一定程度時,即鼓勵出口並限制進口。穀物法最終在「反穀物法聯盟」的軍事動亂中被廢除了;此聯盟在一八三八年時於曼徹斯特成立,宣稱穀物法增加了工業生產成本。經過一連串的競爭之後,反穀物法者終於在一八四六年得以遂其心願,這也象徵了英國中產階級在政治權力中一項重要的勝利。”
- (中譯本) 谷物法使穀米的價格跌至低於某一固定水平之時,透過鼓勵出口及限制進口,從而保護英國的地主的利益。
1813年英国下议院一个委员会建议当英国谷物低于80先令/夸特(约相当于2015年的240英镑/13kg)时,停止进口谷物。1815年立法后,受印尼坦博拉火山喷发導致無夏之年影响,全世界陷入了持续数年的饥馑,直至1820年英国国内才开始有反《谷物法》的声音。
1845年爱尔兰马铃薯灾荒,几百万爱尔兰人饿死,更多的人流落他乡。解救灾荒让外国粮食自由进入英国成为势在必行。第二年谷物法废除。
起源
[编辑]| 穀物法案 1772 | |
|---|---|
一項規範穀物進出口的法案。 | |
| 引稱 | 13 Geo. 3. c. 43 |
| 地域範圍 | Great Britain |
| 类型 | 法案 |
| 立法機關 | 大不列顛議會 |
| 御准日期 | 1773年5月10日 |
| 施行日期 | 1774年1月1日[a] |
| 廢止日期 | 179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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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文本 | |
| 狀態:已廢除 | |
作為生活必需品與重要貿易商品,穀物及其流通長期以來一直是爭論與政府管制的對象——都鐸王朝曾立法禁止對穀物進行投機,而斯圖亞特王朝則引入進出口管制。[1] 早在1670年,穀物進口即已受到規範;[2] 而在1689年,政府為出口rye、malt與wheat(當時均歸類為穀物)提供出口補貼,同時對其進口徵稅。Stevenson, John. Fletcher, Anthony , 编. Order and disorder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230–231. ISBN 9780521349321.
1773年,《’’’穀物法案 1772’’’》(13 Geo. 3. c. 43),即「規範穀物進出口之法」,廢除了伊麗莎白時期對穀物投機的管制;但同時在價格高於每季48shilling[b]時允許進口並限制出口(試圖在生產者與消費者利益之間取得折衷)。[2]MacPherson, David. Annals of Commerce, Manufactures, Fisheries, and Navigation with Brief Notices of the Arts and Sciences Connected with Them: Containing the Commercial Transactions of the British Empire and Other Countries, Volume III. London: Nichols and Son. 1805: 537–538. 然而,此議題在1790年代仍持續成為公共辯論的焦點(例如由Edmund Burke等人提出);[3] 並於1791年與1804年對該法進行了有利於農業生產者的修正。The corn laws. [15 August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8 November 2018).
1813年,下議院的一個委員會建議,在國內穀物價格未超過每季80先令[c](8bushel)之前,應禁止外國穀物進口,de Morgan, Augustus. The Elements of Arithmetic 1st. London: Taylor. 1830: 100. OCLC 22852767. 約相當於2025年每公噸小麥約£1,100。[d] 政治經濟學家Thomas Malthus認為這是一個合理價格,並警告英國若依賴進口穀物將是危險的,因為較低價格會壓低勞工工資,而地主與農民購買力下降也會使製造業受損。[4]
| 進口法案 1815 | |
|---|---|
一項修訂現行穀物進口管制法律的法案。 | |
| 引稱 | 55 Geo. 3. c. 26 |
| 地域範圍 | United Kingdom |
| 类型 | 法案 |
| 立法機關 | 聯合王國議會 |
| 御准日期 | 1815年3月23日 |
| 施行日期 | 1815年3月23日[e] |
| 廢止日期 | 1828年7月15日 |
| 修訂歷程 | |
以下法规已对本法规进行修訂 | |
| 相關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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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文本 | |
| 狀態:已廢除 | |
隨著1815年Napoleonic Wars結束後和平的到來,穀物價格下跌,托利黨政府在Robert Jenkinson, 2nd Earl of Liverpool領導下通過了《’’’進口法案 1815’’’》(55 Geo. 3. c. 26)(正式名稱為《修訂現行穀物進口管制法律之法》)Sir Thomas Edlyne Tomlins; John Raithby; Nicholas Simons; Charles Dacres Bevan; Sir George Kettilby Rickards. The statute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Printed by G. Eyre and A. Strahan, printers to the King. 1816: 50–51.,以維持麵包價格在高位。此舉導致倫敦爆發嚴重騷亂。Hirst, p. 15.
1816年,由於印尼1815 eruption of Mount Tambora引發的Year Without a Summer,農作物歉收造成飢荒。生活水準下降與糧食短缺引發騷亂。Littleport’s hunger riots: Descendants mark 200th anniversary. BBC News. 28 May 2016 [28 May 2016]. 包括Ely and Littleport riots of 1816
然而,國內穀物每季80先令的價格上限過高,以致於1815至1848年間從未真正達到。與此同時,David Ricardo則主張自由貿易,認為英國應利用其資本與人口優勢,發揮其比較利益。[4]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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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年,由Thomas Tooke撰寫的《商人請願書》提交至下議院。該請願書要求自由貿易,並終止保護性關稅。首相利物浦勳爵自稱支持自由貿易,卻阻擋了請願書。他以似是而非的理由主張,繁複的限制使保護主義法律難以廢除。不過他也補充說,他相信英國的經濟優勢並非因保護主義體系而成長,而是在其束縛下仍然成長。[5] 1821年,貿易委員會主席William Huskisson撰寫了一份下議院委員會報告,建議恢復1815年前那種「實質上自由」的貿易。[6]
| 進口法案 1822 | |
|---|---|
An Act to amend the Laws relating to the Importation of Corn. | |
| 引稱 | 3 Geo. 4. c. 60 |
| 地域範圍 | United Kingdom |
| 类型 | 國會法令 |
| 立法機關 |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 御准日期 | 1822年7月15日 |
| 施行日期 | 1822年7月15日[註 1] |
| 廢止日期 | 1828年7月15日 |
| 受影響法规 | |
以下法规已被本法规所修訂 | |
| 相關法规 | |
| Customs Act 1826 | |
| 相关链接 | |
| 原始文本 | |
| 狀態:已廢除 | |
| 穀物進口法案 1828 | |
|---|---|
An Act to amend the Laws relating to the Importation of Corn. | |
| 引稱 | 9 Geo. 4. c. 60 |
| 地域範圍 | United Kingdom |
| 类型 | 國會法令 |
| 立法機關 |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 御准日期 | 1828年7月15日 |
| 施行日期 | 1828年7月15日[註 2] |
| 廢止日期 | 1842年4月29日 |
| 受影響法规 | |
| 相关链接 | |
| 原始文本 | |
| 狀態:已廢除 | |
《進口法案 1822》(3 Geo. 4. c. 60) 規定,當國內穀物價格升至每季80先令(£4)時,可以進口穀物;但當價格降至每季70先令時,穀物進口將再次被禁止。該法通過後,直到1828年,穀物價格都未曾升至80先令。1827年,地主拒絕了赫斯基森提出的滑動稅率方案;次年,赫斯基森與新任首相威靈頓公爵為《穀物進口法案 1828》(9 Geo. 4. c. 60) 設計了新的滑動稅率:當國內穀物價格為每季52先令或以下時,稅額為34先令8便士;當價格升至73先令時,稅額降至1先令。[7]

輝格黨政府在1830至1841年間多數時間執政,但決定不廢除《穀物法》。然而,自由派輝格黨議員Charles Pelham Villiers自1837年至1845年,每年都在下議院提出廢除動議。1842年,反對廢除的多數票為303票;到1845年,這一數字已降至132票。儘管Robert Peel直到1845年以前都曾發言反對廢除,但他在1846年投票支持廢除。1853年,當維利爾斯被任命為Privy Counsellor時,《The Times》稱「自由貿易運動實際上是由查爾斯・維利爾斯先生開創的」。
1838年,維利爾斯在曼徹斯特一場有5,000名工人參加的集會上發表演說。1840年,在維利爾斯指導下,進口稅委員會出版了一本藍皮書,考察《穀物法》的影響。由1838年成立的Anti-Corn Law League將該報告印成小冊子,發行數萬冊。
在1841年選舉中,羅伯特・皮爾成為首相,而Richard Cobden首次當選。皮爾曾研讀Adam Smith、David Hume與David Ricardo的著作。1842年,他透過調整滑動稅率作出讓步,降低最高關稅。
根據歷史學家Asa Briggs的說法,反穀物法同盟是一場全國性的中產階級運動,其主要倡導者Richard Cobden認為廢除穀物法將促進工業、改善勞工生活、提高農業效率,並帶來國際和平。
地主則認為製造商支持廉價糧食,是為了壓低工資。Karl Marx亦批評該運動服務資本利益。後來Thomas Carlyle也諷刺其「廉價至上」的理念。
《The Economist》於1843年創立,其創辦人James Wilson得到反穀物法同盟支持。
廢除
[编辑]| 進口法案 1846 | |
|---|---|
An Act to amend the Laws relating to the Importation of Corn. | |
| 引稱 | 9 & 10 Vict. c. 22 |
| 地域範圍 | United Kingdom |
| 类型 | 國會法令 |
| 立法機關 |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 御准日期 | 1846年6月26日 |
| 施行日期 | 1846年6月26日[註 3] |
| 廢止日期 | 1861年8月6日 |
| 受影響法规 | |
以下法规已被本法规所修訂 | |
| 相关链接 | |
| 原始文本 | |
| 狀態:已廢除 | |
1845至1846年,即愛爾蘭大饑荒的最初兩年,糧食供應出現災難性下降。首相Robert Peel儘管遭到多數保守黨同僚反對,仍主張廢除穀物法。Anti-Corn Law League在法案通過過程中僅扮演次要角色——其過去的運動已為改革鋪路,但此時已退居幕後。[8]
1846年1月27日,皮爾提出政府方案,宣布將在三年內逐步降低關稅,並於1849年2月1日正式廢除穀物法,屆時僅保留每季1先令的象徵性關稅。[9] 班傑明・迪斯雷利與Lord George Bentinck成為議會中最強烈的反對者,主張廢除將削弱地主階級的社會與政治地位,進而摧毀英國的「領地憲制」,並使商業利益取得主導。[10]
1846年5月15日,在第三讀會中,下議院以327票對229票(多數98票)通過廢除穀物法。6月25日,威靈頓公爵成功說服上議院通過該法,遂成為《進口法案 1846》(9 & 10 Vict. c. 22)。同一晚,皮爾提出的《愛爾蘭強制法案》在下議院以292票對219票遭到否決,反對者包括輝格黨、激進派與保守黨中的保護主義者。[11]皮爾隨後辭去首相職務。
在辭職演說中,他將廢除穀物法的功勞歸於Richard Cobden:
就我們提出這些措施而言,我無意剝奪任何應得榮譽的人。但我可以說,坐在對面席位的諸位、我本人,以及我身邊的同僚,都不能完全被視為功勞的真正歸屬者。這些措施之所以成功,是各方力量結合的結果,加上政府的影響才得以實現。然而,有一個名字應與這項成就聯繫在一起——那不是倫敦議員的名字,也不是我的名字,而是一位出於純粹且無私動機、以不懈精力推動此事、並以真誠而不矯飾的雄辯說服眾人的人——這個名字,就是Richard Cobden。毫無保留地說,我將這些措施的成功歸功於他。[12]
此後,保守黨分裂,輝格黨在羅素領導下組成政府。支持皮爾的保守黨人被稱為Peelite,其中包括阿伯丁伯爵與William Ewart Gladstone。1859年,這些皮爾派與輝格黨及激進派合併,組成自由黨。迪斯雷利則於1868年成為保守黨領袖,但在其任首相期間,並未試圖恢復保護主義。
註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Sutherland 2008,第535, 552頁.
- ^ 2.0 2.1 Sutherland 2008,第543頁.
- ^ Sutherland 2008,第554–555頁.
- ^ 4.0 4.1 Woodward 1962,第61頁.
- ^ Hirst, p. 16.
- ^ Schonhardt-Bailey 2006,第9頁.
- ^ Schonhardt-Bailey 2006,第10頁.
- ^ Mary Lawson-Tancred, "The Anti-League and the Corn Law Crisis of 1846." Historical Journal (1960) 3#2 pp: 162–183.
- ^ Hirst, p. 35.
- ^ Coleman, p. 135–136.
- ^ Schonhardt-Bailey 2006,第239頁.
- ^ Morley, p. 388.
註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Blake, Robert. Disraeli. 1967.
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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